至此事情已经完全清楚了,周检察官开始做结案陈词:
“现在事情已经很清楚了,李刚为了得到马扬的发明,还有李义的发明,为此设置了一个看似天衣无缝的陷阱,包括证人李义事后也曾经几次差点送命!这完全说明被告人是一个处心积虑,穷凶极恶的人!”
“根据被告人一再狡辩,始终不肯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检方认为被告人应该承担故意杀人的罪责,量刑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接下来的案件审理就更加容易了,侵权和强占专利也都和马扬有关,李义上庭作证,自己关于魔幻手机的部分安全措施,正是参考了好友的发明。
同时李义也指出李刚和王亮发明的风华绝代智能手机其中的部分核心程序盗用了自己和马扬的专利。在这部分取证调查的过程中,完全是两家公司以及专利发明人之间的侵权纠纷,检方就不再出现。
很快又到了郑晓桐出庭作证,作为证人郑晓桐陈述了李刚从自己这里拿走李义送给他的还未上市的魔幻手机的事情,同时李义拿出来手机被带走之后,发送的定位信息,根据这些信息,手机被带到了徐凯投资的南华电子实验室里。
双方的律师对第一环节李刚从郑晓桐处带走魔幻手机都无异议,至于第二环节李刚将手机带回自己的实验室,就此双方律师爆发了激烈的交锋。
“请问被告人,你为什么将魔幻手机带回自己的实验室,你的目的何在?”郑律师说。
“原告,作为被告律师,我方认为仅凭一个定位信号,就说明我的当事人将魔幻手机带回了实验室,那是非常不恰当,不准确地,南华电子实验中心区域包括了生活区,商务区,核心试验区,这里不亚于一个小型的社区,因此对于原告的指控,我方予以否认!”
楼律师这时站起来,说:“作为原告我们方特别提醒合议庭,被告将未上市的魔幻手机带回实验室区域已经很能说明问题了,我们将会在后面的辩论中证明我方观点!”
接下来,原被告双方提交各自的样品手机当场实验,证物来源都是由法庭指定人员亲自从双方的库房中随机抽取了三部。
首先是魔幻手机演示了最基本的各种功能,至于上网兼容性功能短时间无法评判,所以未做演示。这一环节其实很简单,就是从开机,通话,短信,到关机一个小流程。
开机画面,音乐,提示音,关机画面等等,全部演示完毕之后,轮到风华绝代进行演示的时候,仅仅一个开机画面就让在场的合议庭成员,被告方和旁听席上的人们大跌眼镜。
风华绝代从开机音乐到画面,几乎和魔幻手机如出一辙,最搞笑的是进入正式使用界面之前,生产商的LOGO,竟然出现的是盛世华门高科电子的标志。
使用界面和语音提示和魔幻手机无关,关机画面一系列有何开机的时候一样,尤其是三部手机都一样。大家不禁产生疑问,为什么会这样,徐凯,李刚一方,再怎么愚蠢,也不会弄这种乌龙事件上法庭。
这时候作为手机开发者,李义站起来,说:“请本庭法官,合议庭,允许我作出解释!”
法庭允许后,李义说:“南华电子方的代理人,你们谁带了风华绝代的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