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小说网

繁体版 简体版
e小说网 > 法途医道 > 第一百六十五章 【激辩】

第一百六十五章 【激辩】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免注册),举报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耐心等待,并刷新页面。

ps:感谢‘正在减肥的龙’兄弟投出的第35张月票,感谢‘老干爹’兄弟的36张月票,感谢‘回归线’兄弟的37张月票,感谢‘盛夏的rain’兄弟的第38张月票,感谢‘墨——墨’兄弟的打赏和大家的支持。

今天又是二合一大章,呵呵,这样似乎更稳定一些,毕竟有时中午赶不上更新,大家看着也爽些吧?今后如果中午不更,那就是晚上大章更了,大家了解就好:)——在过庭聆讯阶段,控方已经陈述过本案的基本证据并指控秦香珠谋杀;庄名扬已经代表秦香珠否认控罪。因此主控官孙玉清只是简单地陈述了一下案情,就开始传召控方证人。

第一位控方证人,就是丽友宾馆的管理员张水,当庭宣誓后,张水进入证人席。

“张先生,请问你是做什么工作的?”孙玉清开始引导证人作证。

“哦,你们都知道啦,我是丽友宾馆的管理员。”

“据警方调查,丽友宾馆经常会有客人开房,寻找‘佳丽’,做不道德的姓交易行为,是不是?”

“哎,你是明知故问啦,旺角的宾馆哪家不是这样做的啦?”

“也就是是了?”孙玉清笑道:“那么作为丽友宾馆的管理员,你是否认识常年以‘马夫’为职业的死者呢?”

“当然认识了,他经常带‘佳丽’来嘛。”

“在2011年7月20曰凌晨,死者黄光明带了几位佳丽来?”

“哦,他先后带来两个啊,一个是叫美美的小姑娘,一个是成年人,叫珠女的。”

“哦,珠女?她现在是否在法庭上?”孙玉清道:“你能否指认出来呢?”

“呐,就是她了。”张水指了下站在犯人栏内的秦香珠。

“在死者从丽友宾馆801号房间的窗户坠楼之前,你看到了什么?”孙玉清指着秦香珠大声道:“你是不是看到被告和死者发生激烈争吵,然后两人先后走进了801号房间?”

“是啊,当时我看得很清楚。”张水点头道。

“那你能不能回忆一下,被告和死者进入801号房间后多久,发生了死者坠楼的事情?”

“大概五六分钟吧”张水回忆了一下:“然后就听到801号房间内传出惨叫声,我推门去看,发现死者已经不见了,而被告正非常惊慌的站在窗户前。”

“非常惊慌?”孙玉清笑了:“你为什么要这样形容秦香珠呢,能否说说理由?”

“那还用说吗?当时房间里只有珠女和死者,还有别的马夫手下的一名‘佳丽’,不过她吸了很多毒啊,恐怕站都站不稳了,那显然不是她推死者下楼啦;死者黄光明我认识,那家伙不知道有多怕死,他总不会自杀的嘛。显然就是珠女推他下楼啦,他们进房间前就吵过的嘛。她杀了人,当然会惊慌了。”

“我反对!”

庄名扬站起身道:“我反对主控官引导证人做出过于主观的判断!”

“反对有效。”主审法官微微点头,对陪审团道:“刚才控方证人张水的主观判断,不需要作为陪审团断案的依据,各位也无需记忆或者记录。”

“张先生,请问你今年多大了?”轮到庄名扬盘问证人时,他站起来微笑问道。

“我?今年46周岁了。呃,证人资料上不是有麽?”

“当然,我看过资料,只不过是再次请您确认一下。”庄名扬笑道:“请问在您46岁的人生中,有没有遇到过非常恐怖或者难以处理的事情,让您惊慌失措呢?”

“那当然有了啊?”张水一愣,没明白庄名扬为什么要这样问。

“哦,有啊?那您当时是不是也杀了人呢?”

“没有,我没杀过人!”

“哦?既然您惊慌不等于杀了人,那你凭什么认为案发时被告人露出惊慌的表情,就是她将死者推下了楼?难道不可以是她看到黄光明跳楼自杀而惊慌,又或者是看到第三者将死者推下楼而惊慌?您只不过看到她当时流露出惊慌的表情,就判断是她杀了人,是不是过于武断呢?”

“”张水低下头去:“是,是我有点武断了。”

“谢谢,我没有其它问题了。”庄名扬对陪审团微微一笑。有时陪审团被控辩双方或者证人影响,这种影响不是法官的一句指引就能打消的,所以他必须要追问到让张水亲口承认自己的判断错误,才能完全放心。

这也是为什么在香港的法庭上,一些检控或者律师明知道自己提出的问题会被对方反对,并会被法官宣布‘反对有效’,却还是坚持要发问,甚至在对方提出反对后还要迅速问完,这就是一种影响陪审团的技巧。而在不需要陪审团的裁判署和地区法院,就没有律师会这样做了。

第二名控方证人,是那位注册会计师,在孙玉清的引导下,他做出的证言与警方提供的誊本相比,没有任何的矛盾之处,而且更详尽了一些,比如在死者黄光明坠楼的同时,他非常清楚的看到秦香玲当时是从窗户内探身出来,而且右手还向前伸出。

案发时间虽然是凌晨,但旺角却是有名的‘九龙不夜城’,夜晚的灯火亮如白昼,他绝对可以看到这一切,而且庄名扬也开启了‘证人内心窥探’功能,确定他并没有撒谎,但是没有撒谎也不等于他的判断就是正确的,找出其中的问题,就是辩方律师的责任了。

如果结合张水的证言,陪审团有很大的可能会认为秦香玲谋杀黄光明成立。毕竟陪审员都是与法律圈无关的人员,不能期望他们像法官或者律师一样做出精确的判断。这也是普通法系最有趣的地方,陪审员都是白纸,就看律师们怎么描绘了。

“林先生,您是一名注册会计师,专业人士,平时工作压力很大,所以才会经常失眠,是不是?”

“是。”证人林先生点了点头。

“您患上失眠症有多久了?”

“大概三年吧。”提起这件事,林会计师摇了摇头。

“居然有三年这么久?”庄名扬点头道:“在这三年内,您白天必须要工作,晚上却又失眠,也就是说,您的休息无法保证,长期处于精神不振,判断力严重降低的情况之下,是不是?”

“当然不是了,我有吃药,而且我一直保持了专业水准。”

“或许吧,在您的专业领域内,您可能依然有办法保持正常的工作状态,可是在您的专业领域之外呢?”

庄名扬从马鸣手中接过一叠资料:“法官大人,我这里有一份旺角分局和消防处的出警记录,证明在2012年7月7曰晚12时许,也就是本案发生前的两个星期。证人林会先生曾经因为失眠,而在半夜起身煮面,他当时是准备吃点东西,让自己能更好的入眠,而不用借助安眠药。可是他将面煮上后,却完全忘记了这件事,结果面被烧焦,产生浓烟。林先生当时居然报警,说是他所在的这栋楼发生了火灾,导致警员和消防员白白跑了一趟,浪费警力。林先生,有没有这回事?”

“有,可是”

“没有什么可是!”庄名扬打断他的话道:“普通人也会经常忘记自己烧了水,煮了面,但当水干面焦之后,他们绝对会做出准确的判断,而不会像证人这样判断失误,去打电话报警!这只能说明,证人因为长期失眠,精神处于不良状况下,以至于严重影响到他的判断力。很显然,证人林先生根本就不适合做证!”

“我反对!”

孙玉清早就知道庄名扬会在这件事上大做文章,怎么可能没有准备?当即就起身反驳道:“证人是一名专业人士,虽然患有长期失眠,可在患病期间,他仍然可以妥善完成自己的工作。事实上就在一年前,证人还参与了舜兴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没有出现任何错漏,辩护律师的主观推测,不但缺乏事实及科学依据,同时也是对证人的不公平。”

“法官大人,我这里有一份证人林会两年来的病史复印件,在医生诊断一栏中清楚地写道‘证人因长期失眠,导致精神下降、健康指数下降,建议疗养”

庄名扬再次向法庭递交了一份资料:“遗憾的是,证人从没有接受过医生的建议,不但没有去疗养休息,工作却越来越是繁重。不错,目前辩护人并没有发现证人在工作领域内有什么错漏,可是请法官大人和各位陪审员不要忘记了,证人已经是一位资深会计师,不但经验丰富,而且他身后还有团队的协助。也就是说,证人在他的本职工作领域内,是靠长期的工作经验和团队力量抵消了他因为长期失眠带来的不利影响,可当他要对工作领域外的事情加以判断,甚至是指证他人犯罪时,他的工作经验和团队已经没办法帮到他了。”

“所以,我请求法庭取消林先生的证人资格,否则就是对被告人最大的不公平!”庄名扬道。

主审法官仔细阅读了庄名扬递交的材料后道:“本席认为,证人林会虽然患有长期失眠,但是并没有影响到他的工作。而会计工作,是一份专业姓很强的脑力劳动,既然证人可以胜任这种专业工作,我们就没有理由怀疑他的判断力,所以,本席驳回辩方律师的请求。不过本席同样提醒各位陪审员,鉴于证人林会确实患有严重失眠,并因此做出过错误判断,各位在听取该证人所作之证词时,应将此种情形考虑在内,并从严把握,才能保证对被告人的公平审判。”

“辩方律师,现在请你继续盘问证人,否则视为你放弃盘问证人的权利。”

“林先生,您说您当时看到窗户内有两个人在扭打,那么请问您有没有看清楚这两个人的脸呢?”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