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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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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怎样,这会儿先不用站着了。锦瑟福身答应一声,转身去了六王爷身边,在丫头搬来的一个绣凳上坐下。酒菜早就预备好了的,只等贵客落座即刻上菜,锦瑟便拿了酒壶给六王爷斟满了酒,又双手递上去,轻声笑道:“王爷,今日拖了我们大少爷和四少爷的福,锦瑟有机会给王爷斟一杯酒,实在是今生一大幸事呢。王爷若是真的喜欢锦瑟,就请给我们大少爷一个面子,把这第一杯杯酒干了吧。”

欧阳铄不禁转头看了一眼叶逸风,并用眼神询问他:哥你是怎么调教的呀?这丫头怎么忽然间这么会说话了?

叶逸风的嘴角轻轻挑了挑,心想还不是那一千两银子加一个夜明珠起了作用。

六王爷却十分的开心,抬手接过锦瑟手里的酒笑道:“这杯酒我喝,不过这面子不是给你家大少爷的,是给你这小丫头的。有空儿啊你跟铄儿到我府中来,让我那女儿好生跟你学学。”说着,六王爷仰头把杯中酒干了,又叹道:“你这丫头是怎么长的呢,这么小的年纪就写了一手那样的好字,又是在那样的环境里长大,啧啧……真是奇了!”

锦瑟心想一点都不奇,如果你拿出我爷爷当初教导我一半的耐心来教导你女儿,她一样也会写出这样的字来的。不过灵魂穿越这事儿倒是很奇怪,千年不遇万年不见的,偏生就让我遇到了一回。

六王爷喝完了杯中酒,锦瑟忙又给他斟上。叶逸风便趁此机会开口了:“王爷,逸风刚到京城人生地不熟,这些日子多亏王爷照顾。今日王爷肯赏脸逸风更加受宠若惊,逸风也敬王爷一杯,以后还请王爷多多关照。”

六王爷微笑着转过头去,看着叶逸风说道:“你姓叶,又长得这般模样,肯定跟镇南侯有什么关系吧?”

叶逸风不敢隐瞒,只得实话实说:“不敢有瞒王爷,镇南侯乃是家父。逸风是庶出之子,十年前被家父送到南边祖籍去督建祖茔,十年未归。前些日子刚回来,又因为冒犯了嫡母,被赶了出来。”

六王爷一愣,转头看向欧阳铄,不解的问道:“还有这事儿?”

欧阳铄立刻装傻瓜:“啊?这个……大哥不说,我也不知道啊。怎么还有这回事儿啊?大哥,你犯了什么错啊,让侯爷夫人把你赶出家门了?”

叶逸风叹了口气,摇了摇头说道:“唉!都是我不好,总之……所谓家丑不可外扬,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儿。或许等夫人心里的气过去了,就没事儿了。王爷每日陪在万岁爷左右,为国事操劳,逸风家里那些小事,怎么敢说出来让王爷心烦呢。”

六王爷自然不会对这样的事情上心。别说叶敬淳是皇上器重的镇南侯,就算是平头百姓家也难免有这种鸡飞狗跳的小事儿,所以他也只是一笑了之。

不过锦瑟刚刚收到了叶逸风递过来的眼神,又拿了酒壶替六王爷斟酒的时候,轻声一叹,说道:“哪里是大少爷的错?其实都是奴婢的错。大少爷是替奴婢受过,才被夫人赶出来了……”

六王爷闻言转头看着锦瑟问道:“为了你?说说,是怎么回事呀?”

锦瑟委屈的小脸一低,眉头微微一皱,轻声说道:“那天,因为一件小事儿夫人不高兴了,要家人把我绑起来丢到柴房去,大少爷求情说让我给夫人磕个头端个酒,请夫人原谅锦瑟。夫人也答应了,可是锦瑟端着酒杯上前去给夫人磕头的时候,不知是谁使坏把我绊了一跤……然后,我手中的酒都洒在了夫人的身上,夫人当时就急了。非要打死我才算完。大少爷替我再求情,没说两句话就触怒了夫人,我们便被夫人给撵出了家门。”

她越说声音越小,越说头低的越低,说到最后几乎都没了声音,头也低的不能再低了。

六王爷忽然笑了起来,转头看着叶逸风说道:“好哇!人家是英雄一怒为红颜,你呢?居然为了红颜被主母给赶出了家门,你说这事儿若是传出去,算不算一段佳话?”

叶逸风忙低头说道:“当时的事情的确是锦瑟受了委屈被人冤枉了,夫人受了府中刁钻下人的挑唆,逸风不愿看着自己的人被冤枉,所以才一时冲动带着她离开家门。这些小事说出来真是让王爷见笑了。”

六王爷笑着摇头,说道:“话不能这样说,谁没有年少轻狂过呢,呵呵……你这也是性情所致。”

锦瑟的脸有些微红,拿着酒壶站起身来,去一旁添酒。

叶逸风的目光瞟了她的背影一眼,又回到席面上,拿过未用过的干净筷子亲自给六王爷加了一只剥了皮的虾子放到他面前的盘子里,说道:“这虾产子东海,是用冰块镇着运来的,快马加鞭马不停蹄的运到京城来,统共也就五六天的时间,期间冰块不准化,才能保证这虾的鲜美。王爷尝一尝,看味道怎么样。”

再好的东西,身为王爷也没什么稀罕的。今儿六王爷能答应欧阳铄出来,有一大半的原因是为了看一看那个能写出那么清奇雅致的闺阁体小楷书的女孩子,他出身皇室,从小喜欢书画,历代名人字帖收集了不知道有多少。曾经去世的红罗公主便是他的亲姐姐,是一个皇妃所出之姐弟,二人从小亲密,总喜欢在一起临摹字帖,练习书法。无奈天妒红颜,十八岁时红罗公主因病去世时,六王爷只有十一岁。

所以后来六王爷对闺阁名帖有着不一般的偏好,并且想尽千方百计要把天下闺阁名帖都收尽自己的黛香斋里,以纾解自己对红罗公主的缅怀之情。而时至今日三十年过去,这种爱好已经渗入骨子里,纵然不是因为红罗公主的缘故,这个习惯也再改不了了。

锦瑟添酒回来,六王爷跟前的酒杯已经空了。她又上前添满,刚要去给叶逸风和欧阳铄去添酒,旁边的两个丫头已经分别给他们二人斟上。于是她只得又在原位上坐下来。

叶逸风此番请六王爷出来饮酒,自然是为了行宫的事情。锦瑟安静的在一旁听着叶逸风跟六王爷的谈话才明白这些天他大少爷原来是在忙这么大的事情。一时间有些震惊,便忍不住多看了他两眼。

总归被叶逸风察觉,便趁着六王爷吃菜的空挡似笑非笑的看过来。锦瑟正好在看他,被他这样回视,有些不好意思的低下了头。

叶逸风微微一笑,转身问着身后的丫头:“再添几道点心来,要口味清淡些的。”

六王爷忙跟着吩咐:“你们这里有一道点心叫芙蓉酥的味道还不错,怎么不上一份来?”

叶逸风身后的丫头忙福身答应着出去传点心,六王爷又笑呵呵的对锦瑟说道:“这里的芙蓉酥甜而不腻,我家那丫头特别喜欢吃。我每回来这里,走的时候必定得带回去一盒。等会儿你尝尝,看喜不喜欢。”

锦瑟听这位王爷说话间总把他的女儿带出来,可见他是很疼爱他的那个女儿的,而且他总把自己跟他女儿相比,也足以证明他很喜欢自己,把自己放在了他女儿的位置上来疼爱。于是忙欠身笑道:“多谢王爷厚爱,锦瑟不过一个微贱的小丫头,怎么敢跟郡主相比。”

六王爷呵呵笑道:“这话我不爱听。我也不管你是什么出身,总是见了你便总觉得很亲切,跟我自己跟前长大的女儿差不了多少。”

欧阳铄便笑道:“锦瑟,王爷都把你当女儿了,你还不赶紧的起来拜见义父?”

锦瑟听了这话,忙起身离座,深深一福,说道:“这可万万不敢当。锦瑟惶恐不安,想王爷是何等尊贵之人,锦瑟出身微贱,说出去了只怕成了别人的笑柄了。”

不是锦瑟不识抬举,是她到了这个社会几个月的时间,实在是太清楚这些达官贵人们之间森严的等级了。像叶逸风这样的庶子在家里都没什么地位,更何况自己一个赌徒的女儿?

而六王爷又是什么人,纵然喜欢自己,也不过是像喜欢一个宠物一样,高兴时抱在怀里顺顺毛,不高兴时便随便踢到一边去了。自己又何必为了一时的荣华出卖尊严极力的攀附?

此时此刻,锦瑟只想帮着叶逸风应付好了这位六王爷,回头拿自己该得的那份银子罢了。

六王爷倒也不生气,只看了锦瑟惶恐的小样子一眼,轻声叹道:“既然你这小丫头不愿作本王的干女儿,本王自然也不能勉强你。不过你也不必这样惶恐不安。我这个人生性豁达,最讨厌那些繁文缛节。平生最想做的事情就是仗剑骑马,快意江湖。只是出生在皇室家族,也有不得已的苦衷罢了。既然你我都有苦衷,何不珍惜眼前的缘分,做个忘年之交?”

话到这个份儿上,锦瑟也自知不能再妄自菲薄了。于是轻轻一福,微笑道:“锦瑟不知深浅,谢王爷抬爱了。”

欧阳铄苦着脸哀叹:“哎呦我说王爷啊,如此一来我不是矮一辈儿了吗?你怎么能跟着丫头做忘年交嘛!以后我还不被她欺负的抬不起头来呀?”

六王爷笑道:“锦瑟这么乖巧的丫头怎么会欺负你?我看你是怕以后没办法欺负她了吧?”

锦瑟乖巧的笑道:“王爷这话总算是说到点子上了,四少爷平日里就爱欺负我呢。上次跟我打赌,输了就是不肯兑现诺言,还好多天不露面,连个人影儿也摸不到呢。”

欧阳铄立刻举手哀嚎:“没有的事儿啊!我一般都是被这丫头打劫……”话刚说到这里,叶逸风便撇过一记冷眼,把他剩下的话都给噎回去了。

然后,叶逸风又看了一眼锦瑟,若无其事的说道:“锦瑟,难得王爷喜欢你,你也该表示一下了,嗯……上次你唱的那支曲子很不错,王爷肯定喜欢。今儿给王爷唱一遍,助一助王爷的酒兴。”

欧阳铄立刻拍手:“不错不错,上次我们几个都听傻了呢,今儿这酒你可以不喝,字也可以先不写,只是那支曲子你非得再唱一遍不可。”

锦瑟笑了笑,心想今天这次是推不出去的,于是起身说道:“我前几天又新学了一首曲子呢,不知能不能唱个新的?”

欧阳铄忙点头:“行啊行啊,不过这新曲子若是不和我们的意思,你还得唱一遍之前那个啊。”

六王爷笑道:“这丫头原来还是个多才多艺的。快些唱来给我们听听,若是好的话,我可是有好东西给你哦。”

锦瑟微微一笑,对着几分福了福身转身往一旁走了几步,就那样笔直的站在地毯上,双手交叠握在胸前,微微仰着头,轻声的唱起那首《美人》:

蝴蝶在花间飞舞,仿佛那水墨一幅。我已是醉眼朦胧,不知身在何处。

三杯两盏淡酒,染红了你的脸。双眸流辉风情万种,却将琴弦轻抚。

纵舍千顷良田广厦万间,我且不顾。只想你的芳心有个角落,是我的归宿。

任那世间沧桑繁华荒芜,我且不顾。只愿与你化身鸳鸯蝴蝶,共日出日暮。

……

唱到此处,席间的三个男子已经如痴如醉,尤其是叶逸风,一双眼睛只看着那个穿着一身浅紫色轻纱衣裙亭亭玉立如一只新荷的小姑娘,原来一直梳成两只麻花辫的乌发今天刻意盘了起来,在头顶上绕了几个弯,绾成了蓬松的兰花髻,有些歪斜却更添了几分俏皮的色彩。鬓间没有什么珠翠,只别了一朵紫色的蝴蝶兰花,白玉一样的耳垂上带着大珍珠做成的耳珰,越发趁得她肌肤如玉,清丽绝尘。

锦瑟小时候在她爷爷身边长大,老人喜欢京戏,但锦瑟不喜欢京戏里面那些脸谱化的人物和千篇一律的唱腔,也因此经常被爷爷责备她不懂得珍惜国粹。不过后来歌坛上有个男人一夜之间红了起来,他把戏曲里的唱腔通过特殊的变化加到通俗歌曲里面,引起了亿万人的推崇和模仿。

锦瑟正处于青春好学的悸动的年纪,而且她爷爷去世之后她便没有什么人管着了,父亲虽然疼她但多数精力都扑在生意上,对她平日里学习这些东西也不怎么在意。她便怀着对爷爷的缅怀,有空便听京戏,也试着去唱那位歌手的歌。

是以,她良好的基因便在这些杂七杂八的事情上得到了充分的发挥,把那个游走于男人和女人之间的歌手模仿的总有*分像。还在一次学校举办的晚会上一鸣惊人,博得了热烈的掌声。

穿越到了这里,锦瑟并没什么机会听这里的人唱曲儿,事实上她一直想知道自己现在处于一个什么朝代,想知道这个朝代的人文思想有什么特点。但经过这几个月的努力她发现,这个朝代的文化积淀似乎是从华夏国历史上的五代十国往前算的。五代十国战乱之后的历史这里一概没有。

或者说,这可能是战乱时从历史的时空里划分出来的另一个时空,这里的人们从那个时代之后,演绎了自己的另一份文化文明。

锦瑟唱到此处,略一停顿,立刻换了清新俏丽带着戏曲特色的声音。微微低下头来,手中的纨扇遮住了尖尖的下巴,唱腔如莺啼婉转:

风乍起,吹动一池春水。心似涟漪,情丝为谁泛起。花正妍,弄花香满衣。情如花期,怎锁浓浓春意……

等到她的声音一点一点的低下去之后,屋子里仿佛还回旋着那一声一声的感慨:

纵舍千顷良田广厦万间,我且不顾。只想你的芳心有个角落,是我的归宿。

任那世间沧桑繁华荒芜,我且不顾。只愿与你化身鸳鸯蝴蝶,共日出日暮……

叶逸风的心此刻被大片大片的柔软的棉絮填的满满的,目光锁着她的身影一动不动,像是专注的看着她,又像是没有焦点什么都不看。眼睛里蓄满的柔情几乎要溢出来,把那个娇小的身影尽情的淹没,不给她一丝一毫喘息的机会。

“好!好啊!”六王爷首先拍案叫绝,深深的感慨:“曲好,词更好。真是绕梁三日尚有余音,这是本王活了四十多年来听得最好的曲子。小丫头,过来。”

锦瑟微微笑着走到六王爷跟前,轻轻福身,说道:“让王爷见笑了。”

“丫头哇。”六王爷说着,从自己的手腕上摘下一串明黄色的玉珠串在手里把玩了一圈之后方递给锦瑟,幽幽一叹,说道:“这个乃是我一个至亲之人的旧物。我呆在身上三十年没有离身了,今儿见了你,我总忍不住的那你们二人的身影叠起来,好像是回到了三十年前跟她朝夕相伴的时候。这个珠串给你了,以后不管你有什么事儿,都有我在。记住了么?”

说完此话,六王爷的眼睛里竟然有了些许水汽。

欧阳铄是最知道内情的,生怕这时候锦瑟再拒绝,忙道:“锦瑟,这珠串可是连小郡主要了几次王爷都没给的呢。王爷的好意还不快领了?”

锦瑟自然领会到欧阳说的意思,于是双手接过那串玉珠,屈膝跪倒在地,磕了个头,说道:“锦瑟谢王爷厚爱。”

六王爷哈哈一笑,却又恢复了之前的豪放之气,伸手把锦瑟拉起来,又亲自斟了一杯酒递给她,说道:“你是个有灵气的女孩子。刚才那曲子唱的真是绝妙非凡,本王亲自给你斟一杯酒,咱们这个忘年交算是做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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