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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之拥,审判之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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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任务触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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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提卡兰,光辉审判之剑(神器,不完整)

物品类型:巨剑

(2d6+12,附带7点神圣伤害)

秩序领域神术施展施法速度+2

生命领域神术施展施法速度+1

反邪恶法阵(永恒,可以自主取消)

附带法术:圣剑术(任意施展,特殊),神恩术3次/日,治愈之灵1次/日

附带技能——

奉献:持有该神器的角色,可以以自己为中心半径30英尺范围扩散爆发出一波充斥着神圣与生命的力量,持续1d4轮。凡是进入该领域的不死、邪恶生命皆受到10d6点神圣伤害/轮;进入该领域的非不死、邪恶类友善生物则获得10d6点治疗/轮。

牺牲:手持审判之剑的角色,在攻击时可以额外获得3d6点神圣伤害;如果被攻击者是邪恶、混乱、不死生物,则这个伤害加倍。

殉难:持有该神器的角色,可以选择牺牲自己,复活以自己为中心半径三英里以内所有非邪恶、元素、异界、不死生物,效果等同于完全复生术。

附带诅咒——

奉献:持有该神器的角色,每一次施展奉献,则立即获得两个临时负向等级。

牺牲:当手持审判之剑的角色,每一次挥动剑刃的同时自身受到3点神圣伤害;该神圣伤害不能被治疗,但奇迹术可以恢复。(长时间休养可以恢复)

殉难:持有该神器的角色,一切作用于他本身的复活类法术都将永久地失去作用,包括奇迹术、泪之天使石。

阵营:只能守序善良

需求:角色等级10+,感知14+,魅力14+

(特殊:只能对自己施展,可以对审判之剑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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