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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二五、分道扬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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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献忠虽然是个亡命之徒,但是他也知道众怒难犯的道理,而且他深知李自成和马守应两人都不是好惹的角色,若是和这两位仁兄撕破脸,比和三十六营里所有的其他首领作对还要可怕。

最后张献忠只好妥协,不再把屠刀对向普通百姓,而是转而去勒索富商、乡绅、官僚……总之泽州城免了一场大屠杀,但仍然躲不开一次小屠杀。富人被杀了个七七八八,金子银子也不知道抢走了多少,这里毕竟是州城,富人比县城多得多,张献忠发了一笔财之后,也不想再和高迎祥等人一起行动了,因为他发现这几个人都不是自己能掌控的人,还是去找些比较容易糊弄的友军头领共同行动更好。

于是天一大亮,张献忠就开了北城门,径直走了,不再和高迎祥等人一起行动。

了解城中的动荡之后,朱元璋松了口气,小屠杀也还好,死的人少点总比死的人多好,他已经尽到了自己的努力,救得下来的便是运,救不下来的便是命……高迎祥讲完了故事之后,对着朱元璋重新抱了抱拳道:“朱八大哥,虽然得罪了八大王,但是你这次教我的这一招,也确实挺有成效的,以前我攻破城池之后烧杀抢掠,百姓都会拼命抵抗,还要经历好几天的混乱才能完全控制住城池,随时有落单的士兵会被暗巷里潜伏的百姓打杀……但这次进城之后我约束士兵,让他们不要乱抢乱烧,反而很快就将城中的乱局给控制处了,百姓们缩回了家里,没有再躲起来伺机和我的兵拼命,损失反倒减少了许多。”

“那是,百姓若不被逼到绝境,何至于非要和士兵拼命呢?”朱元璋淡淡地道:“而且普通百姓多是穷人,抢杀他们也得不到任何好处。”

高迎祥摊了摊手:“以前就没想到这个……唉……今后我会好好做的!侄儿也夸了我两句,说我这次做得对了,只有这样做才能成大事。哈,这个侄儿当过边军回来的,心气高着呢,我以前做的事他可没夸过我,这次倒是难得地说了两句好话。”

他这个心气儿高的侄儿,也就是李自成!此时确是个人中俊杰!

其实李自成在明末农民起义的初期并不是一个非常恶棍的人,反之,他军纪相对别的贼军来说严明得多,对百姓也比别的贼军要好,更懂得争取民心。后来他得了牛金星、宋献策,尤其是李岩等谋士之后,更加注重网罗民心,还编出了“打开城门迎闯王,闯王来了不纳粮”这样的歌谣,可见他是懂得民心背向的道理的。

他的军队发展也非常快,所谓百万贼军,那可不是吹的,若不是得民心,岂会有这等规模?

当然,这家伙在进入京城,推翻明朝之后,心头一松,顿时就变成了魔王,这说明以前的他一直是在假装出伪善的嘴脸,内心深处依然是贼寇一只!但就是“懂得伪装”这四个字,就不是那么容易做得到的,非有大毅力的枭雄人物,做不到像李自成那样的伪装程度。

嘛,一不小心扯远了!

总之事情告了一个段落,高迎祥对着朱元璋笑道:“八大王虽然是负气而走,但他终究是我三十六营的一股,老回回放心不下他,打算跟着他去北面有个照应,但是我侄儿却叫我不要和八大王同流合污,劝我向南去攻打豫北的怀庆……所以我和侄儿这就打算要南下了,你今后有什么打算呢?”

朱元璋听说他们一南一北,要各分东西,倒也不感觉到意外,三十六营分成几十股到处窜,本来就是历史定局,他不想插手这种事,反正他们闹得越欢,自己也越能争取到时间在白水生根发芽。

他抱了抱拳道:“兄弟我也没啥打算,随便转转吧,转到哪里就算哪里……”

听他这样说,高迎祥也就没再问,他转过头去对着薛红旗,用长辈的口号道:“疯丫头,你又有何打算?若是没地方去,就来和叔叔一起行动吧……看你扎的这头发,还没出嫁吧?要不要叔叔给你张罗一门亲事?”

“这个……”薛红旗其实满想嫁人的,但是女儿家自己可不能说,她摇了摇头:“闯叔别拿我说笑,您到哪儿给我张罗亲事去?我要找的是英雄豪杰哦,阿猫阿狗什么的一律不要。”

“啧!瞧你说这话,叔叔的眼光能差?叔叔说的是我那侄儿,闯将!这可是人中俊杰,将来成就不在叔叔之下。”高迎祥笑道:“你若不要,叔叔就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他了。”

薛红旗听了这话,脸色微变,和朱元璋等人在一起相处久了之后,她也受到了朱元璋等人的影响,本能地排斥三十六营中的头领们,感觉那些家伙都是些不上台面的贼,一听说对像是闯将,她的心里就不痛快了,于是抱拳道:“这个还是闯叔您自个儿留着做女婿吧。”

“哈哈哈!真是……”高迎祥哈哈一笑,眼光在朱元璋、王二、苗美、许人杰等人身上转了一圈,似乎是想找出来哪个是薛红旗的心上人,但是巡视一圈下来却没有头绪,女人的心思,高闯王他老人家也是不懂的,只好勒马就走:“算了,不管你这疯丫头了……”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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