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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二章 太阳金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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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在世人眼中德古拉是恐怖的恶魔,是不死的噩梦,是无生之王,但王宗超却更多地觉得他可怜复可悲。

“我不管这些!你只要答应帮我就行了!……你要知道,我已答应过你除非万不得已,否则都不会再杀人类,我至今依然遵守……”阿卡朵的语气虽然冰冷,但已有了几分凄凉意味。

王宗超心头一软,终于点头:“好!只要你遵守承诺,我也会同样遵守!时机到时,我会帮你。”

阿卡朵脸上终于复有笑容绽放,她伸手一招,花海深处突然浮现一枚足球大小的四棱锥型钻石,还有一本通体金黄色的经书:“那么,把这两样东西带走吧!只要你不忘记承诺,我会有足够时间与耐心去等的。”

接住金色经书与钻石,王宗超脑海中浮现主神提示:

“取得剧情物品《太阳金经》,可以学习光明复原类咒语。学习者需具备内力,精神能量,魔力,念动力,真元,仙灵力,神契力……方可使用,可自行解读文字学习,也可以回归‘主神’空间后学习,学习消耗一千点奖励点数……来回到‘主神’空间前,需持有本书才能使用书上技能……可复活持有者所见过的轮回小队任何成员,每个成员只能复活一次,复活时将会把他状态恢复到死亡前,复活需消耗复活曾经拥有和消耗过的奖励点数和支线剧情数两倍数量,切记,每个成员只能复活一次……”

听到提示,王宗超终于松了一口气。对于一个轮回小队来说,任何高回报的剧情奖励,都比不上一本《太阳金经》来得重要。

“那我先走了,等我解决完这次的人物后再回来找你……”既然欧洲之行一切要事都已可以说圆满完成,王宗超立即告别。毕竟他只是抽空过来,东方世界还有一大堆事没有料理,此时可绝不是享受蜜月的时候。

临走前,他在花海中漫步向前,轻轻抚着群花围绕中的血红果实,感受着那血脉相连的感觉,以及其中蕴藏着的力,那是种如海般浩瀚的奇迹。

“你将来为善为恶,尚莫能料,理应自择。但是至少,你已不必,也不可以人为食……”他默默将自己的告诫与祝福通过共鸣的血脉传递过去,这是一种足以写入基因,影响本能的信息。

要知道,血族的基因存在先天缺陷,这种缺陷使得他们在可以以极高效率获取鲜血中的营养与能量之余,也对鲜血中携带的基因缺乏抗性。畅饮狼血,久而久之人就会半狼化,饮下鳄鱼血,皮肤就有可能长出鳄鱼鳞。十三氏族中被流放的诺费勒族,由于栖身于地下墓穴、下水道,当他们捕捉不到人类时,就以老鼠、蛇之类的血液为食,虽然依然可以不朽,但他们也由此失去人类与天使眼中的美貌,老鼠、蛇之类的动物特征出现在他们身上,让他们变得丑陋可怖。

这一点,王宗超直到拥有基因感知能力后方才察觉。不过他并未从这个胎儿基因中发现这点缺陷,来自他的强大基因掩盖了这点缺陷。虽然由于血族方面基因,这个孩子出世后或许很快就会发觉鲜血的甘甜,但至少已有不饮的选择。

“我照顾孩子,你照顾好自己,千万别死了啊!你的命,理应是属于我的!”临走前,阿卡朵的叮嘱很轻很飘,却透露着深刻入骨,爱恨难分的难言情愫。

………………………………………………………………离开伦敦,王宗超立即赶回巴黎,他还要了解露西等人的情况。

虽然他体内失去一半血液,但在大量本源血能补充融入的情况下,全身血液蕴含能量更多,甚至呈现出半能量化状态,让他不但不受失血影响,而且精力气血还更加充沛旺盛。除此之外,修成金丹境界后,他全身真气也开始出现质变,小部分呈现出一种凝实液化之感,这正是丹经上所说的“金丹玉液”,是真气淬炼凝聚到某种极限后出现的质变,也称“丹元真气”。不过距离把全身真气全部淬炼转化为“丹元真气”,他还有漫长的路要走。

由于这两方面因素,他比之前前往伦敦还要更快一分回到巴黎。那时已是第二天深夜,但此时杜莫斯康等人所在的教堂内外灯火通明,不少武装人员把教堂内外团团围住,似乎遭遇了不大不小的变故。

他们的布置明显对内不对外,似乎在防御教堂之内的什么存在逃出。所以王宗超不费吹灰之力,也就在所有人都无法觉察的情况下重新进入了教堂。

进入后,他很快发现了正有些气急败坏指挥手下搜索教堂每一处的杜莫斯康,于是以传音之术发问:“发生什么事了?”

杜莫斯康闻言心领神会,立即遣开手下,来到之前与王宗超密谈的密室中,而王宗超也已等候在那里。

虽然王宗超的存在已为教廷的其他人所知,但他与王宗超的互通声气,还是需要向其他人保密。

杜莫斯康毫不废话,立即简明地介绍清楚情况:“我们已经用神圣仪式替露西等人驱散了邪恶,如今已经可以保证睿魔尔族亲王不会把邪恶的灵魂依附到他们身上。不过这几人中露西心灵受创最重,一直昏迷不醒,估计即使醒来,她的心智也没法恢复到之前水平。”

王宗超听得眉头一皱,立即说道:“如果你们没办法治好她的话,就把她交给我,由我来想办法!”

杜莫斯康闻言苦笑:“露西对于教廷来说是一把很重要的杀人武器,你非要带她走的话,倒是给我出难题了,不过这迟些再说。其实我们目前遭遇的最大问题,是那七个人中,突然有一人在神不知鬼不觉的情况下失踪了!”

“失踪了?是谁?”

“是那个大胡子。就在举行完驱魔仪式后,我们的人只是稍为没有留意,就一下子失去那人的踪迹。照理说即使那人变成鬼魂飘走,或者像血族一样变成蝙蝠飞走,也休想躲过我们布控四周的‘侦察邪恶’。”

“喔,那个大胡子吗?我之前在他身上感受到一股与大自然亲和的生命气息。”王宗超回忆起此人特征,不过如果换了别人,没有天人境界及入微的洞察力也休想觉察这点。

“与大自然亲和气息?莫非他是已消失了好几个世纪的德鲁伊教徒?”经王宗超提醒,杜莫斯康猛然醒悟过来,“难怪,德鲁伊本来是中立阵营,可以变化为不带任何光明与邪恶气息,最接近于大自然的动物。如果他变成小老鼠或者小鸟逃走,我们根本无法觉察。”

“如果不是敌人,你们又何必苦苦相逼,把对方逼成敌人?毕竟这个年代已经不是过去教廷行事肆无忌惮的世纪了。”王宗超摇摇头,又特别提醒道:“还有七个人中那个混血儿西蒙,你必须知道他与中国的天师教有很深渊源,而天师教差不多就相当于东方的教廷。如果你们无端囚禁了他,原本可以顺水做成的人情也就很可能变成结下冤家。”

杜莫斯康苦笑:“我自有分寸……只要确定他们身上没有邪恶气息,又查清他们的身份,确定他们没有投靠血族,我们不会为难他们的。只是大胡子失踪还有你要带走露西两件事,难免为我这次本已大功告成的行动蒙上可能招人攻讦的瑕疵。”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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