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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初开盛世—第四节 医之圣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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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的走向似乎也说明了这个问题。但这只是似乎而已。

最终,刘胖子为淳于意想好了罪名,把他送往长安,交给廷尉,专等朝廷的最后裁决。直到此时,刘将闾的作用才真正显现了出来。

刘将闾派人马不停蹄的进京,找了一个叫项处的人。刘将闾之所以派人来找他,一是因为他俩之间关系密切,二则淳于意给也为项处治过病。

这个人的职务已很难查询,可据有限的史料来看,其并不简单。因为这个人的朋友名单里有一个叫张释之的人。而这个张释之的职务恰恰就是廷尉。关于张释之其人,我们在随后还将介绍到,在此只要晓得这是一位狠人就行了。

张释之是个有良心的狠人。项处把整件事情的前因后果给他讲述一番后,最终拜请了两件事:一是拖延时间,二是不上刑具。

张释之点了点头,把这个案件搁置了起来。

到此,有人会问了:到底淳于意犯没犯法?难道给人看病,没能救死扶伤就是犯法?如果没犯法,为什么廷尉不能公正处理,放他出狱?

事实上,站在廷尉的角度来看,淳于意是犯了法的。因为一则有苦主,不要忘了他是被人家扭送到官府的。人家一口咬定他治死了人,并且“证据”确凿,更有刘则在其后推波助澜,想要翻案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对张释之来说,想要替淳于意翻案很难,但搁置一段时间还是比较容易的。

这个案件就这样被搁置了一段时间,但毕竟不是长久之事。张释之很清楚,能为这个案件定性的人不是自己,而是皇宫里边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刘恒。只有那位老大,才最终能为淳于意翻案。

然而,张释之不是随便替人求情的人,他能在廷尉的位置上干的风生水起,靠的是法律条文,而这一次,法律条文好像起不了多大作用。因为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淳于意都与这件烂事有着牵扯不断的关系。

解铃还须系铃人。张释之很快不目光锁定在了淳于意的身上。

前边介绍过,淳于意医术高明,能判定人的死期。这一点,真是太有用了。之所以说淳于意的这个能力很有用,是因为刘恒很怕死,他穷其一生都在烧香拜佛为“活”而努力着,“死”这个字是他的忌讳。只要把淳于意的这项本事介绍给刘恒,就无需再说什么空话套话了。

但这种话并不是谁都适合说的。首先张释之不能说,因为他是执法者,他如果说这些话明显有点判人情案的意思。刘将闾、项处等人也不太适合讲话,这些人如果开口,显然是在和大胖子刘则对着干,这些人还不愿意自找麻烦。淳于意本人似乎也不太适合讲话,因为他现在每说出的一句话,似乎都是在狡辩。

既然大家都不适合讲话,那就该认真研究一番了。

最终,这些人毫不困难地相中了一个人,一个与淳于意亲近的人,适合求情的人,这个人就是跟随老爹进京的缇萦。虽然未成年,但没办法,现在能抓挠着的也就剩她了。这个十五岁的小女孩登上了历史舞台。

在这些人的授意和帮助下,缇萦写了一封言辞哀婉的长信。信的最后写了这么两句话:“一个人被砍去了脚,就成了残废;被割去了鼻子,就不能再安上,即使想改过自新也不可能了。我情愿做官府的奴婢,替父亲赎罪,好让他有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我不知道是不是有人在暗中给她出主意,但这两句话不仅对淳于意父女很有帮助,更让很多犯了小错的人受益匪浅。

看完这封信,刘恒说了很长一段话,核心内容只有四个字:废除肉刑。随后,放出了淳于意,也没让缇萦去当奴婢。

刘则的愿望落空了。

同年,朝廷重新修订了刑律。将黥刑,改为递去头发,以铁束颈服刑四年;劓刑,改为打三百板子;斩左趾,改为打五百板子;对于那些犯斩右趾以及杀人自首、官吏贪赃枉法、监守自盗等罪,于判刑之后又犯笞刑罪者,一律弃市处死;而对于判处其它各等徒刑,在一定年限内无逃亡等行为的,则可相应递减刑罪,直至释放免刑为庶人。史书称,从此以后社会“风气笃厚,禁网疏阔,刑罚大省”,以至一年之中仅“断狱四百,有刑错之风焉。”

这件事对刘恒来说,既收获了仁慈的声誉,又为大汉天下留下了一位医之圣手,更为后世中医的发展留下了一笔宝贵的财富。这是一笔稳赚不赔的买卖。

淳于意活了下来,可大胖子刘则却不那么顺心。他窝窝瘪瘪地活了两年后,一命呜呼。

刘则死后,刘恒把目光投向了刘将闾。他这次上蹿下跳救淳于意的命,得到了刘恒的认可。最终,让他搬了一次家,顶替了刘则的位置,成了新一任齐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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