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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小说网 > 洪荒之寻道者 > 冒个泡吧!

冒个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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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怎么说,我也得冒个泡,毕竟也出了这么一个事情了,抄袭,好吧!这是真的,芋头我不是一个敢做不敢当的人。这本寻道者其实是我去年就写了几万字的,当时跟大师兄一起写的,恩,在都还能找到这本书,只是没字罢了,后来选择发了大师兄,放弃了寻道者。

这过年了,想耍,真的想耍,所以,开书的时候就偷懒了,直接就去文档里面把寻道者这个弄出来了,然后,续写。前面那点情节,我也承认,真算抄了,这是铁的事实。

今天一天没出门,一直都在改,现在也都是偷懒冒下泡,等下继续使劲改。但是已经这样了,改情节已经不可能,除非是太监,但是我真不想太监,这是实话,去年写大师兄的时候那么惨,我都写下了一百六十万字,太监真非我所想。

但是既然都说抄袭了,那肯定不能不改,所以啊!我改啊,该啊该啊!该,该的头昏眼花,很多一样的地方就全部推翻,然后在写,在该,争取变成了情节同,但内容不同。不相信芋头我改了的可以将两本书对比一下。

无论怎么说,芋头我还是要说一下,书已经发到这个地步了,情节各位也看到了,前面的我承认,抄袭情节,可是后面的呢!两书一对比,我想诸位还是能够看的清楚的,至于还支持不支持,哎,芋头我也不多说了。

我写书不为了赚钱。呵呵,好吧!这是一句假话,谁写书不梦想着自己成为大神的,我当然也不列外,不过,我有自知之明,我是不是那块料我自己知道,我也不指望我能够靠码字把我养活,写书只是我的爱好,加上大学,比较闲散,就一脚他进来了。

我是一个二十岁的年轻人,对于我来说,脸皮其实比很多东西都重要,这点也可以说是我们年轻人的通病,有句话说的好,死要脸皮活受罪,就是指的我这种,这是真的,本来出了这种事情,我完全可以无视,可以太监,可以跑路,反正大不了我换个马甲重新来过,我甚至可以,把文给关了,然后换个名字,拿到别的网站再发,但是我没有,因为,我有我的自尊心。

好吧!就这样,继续改去,然后呢!恩,存稿还有那么几万,不发是浪费,定时还是发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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