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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八章 痴情男子薄情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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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半大的孩子,也不懂什么招式,就是靠着一股子蛮力你推着我我挤着你的混打,阿燃从小被照顾的好,身量也高,虽然才三岁,看上去却跟四岁似的。

可对上那些从小没了父母四处乞讨抢东西吃的孩子就少了一股蛮劲和狠劲,虽然和他们勉强打了平手,可还是挂了彩。

不过澹台冠玉已经很满意了,特意嘱咐让阿燃休息两天再继续学,他也要教教那些孩子什么叫做尊卑上下,第一次发生这样的事情,他觉得有意思,觉得这对阿燃也是一个激励,可若是发生第二次,他就不能容忍了。

澹台冠玉一走,阿燃就不哭了,再一看抱着他的是曲伯雅,就撒娇说要出去玩,曲伯雅自然答应,先亲自动手帮他洗了澡,换了身干净的衣裳,才带着他坐马车去了谭诚那儿。

如今谭诚在安良的名声比澹台氏的名声还要响亮了,安良城的百姓都是把孩子送到谭诚这儿启蒙念书,书院也是一再扩张,如今已经有了三百多个学生了,谭诚特地按年纪分了,五到十岁的在一块,十岁到十五岁的在一块,十五岁以上的又另当别论。

阿燃喜欢到书院找谭诚,一来是谭诚疼他,二来也是能找到许多玩伴。

谭诚一见阿燃额头上肿了一块也吓了一跳,连声问怎么回事,曲伯雅说了,谭诚一听,倒也不好说什么,只让人领着阿燃一起玩,他则请曲伯雅进去喝茶。

曲伯雅坐在厅里,可以看到阿燃跟着几个差不多大的男孩子笑嘻嘻的跑来跑去,这才放下了心,道:“我一直觉得阿燃还太小,练武是不是有些早了。”

谭诚笑道:“你也要习惯才是,即便再大些才开始学,摔得鼻青脸肿的时候也是有的。小风怎么说?”

曲伯雅叹气:“她能说什么?和她九哥一样,恨不得阿燃有三头六臂。”

这话就有些抱怨的意思了,谭诚笑笑,其实他能理解曲伯雅的心情。他也是把阿燃当成亲生儿子一般疼爱,可是不能否认的是,不管澹台冠玉对阿燃的教育方法如何冷酷,可效果是显而易见的,阿燃比同龄的孩子更聪明,也更懂事。

赫连卓的儿子赫连文比阿燃还大一岁呢,如今还是奶娘丫头婆子一大堆的围着服侍着,可阿燃却已经能自己穿衣裳,自己洗漱了。

谭诚每每看到阿燃那么小的人儿踩着凳子够着水盆洗脸,用的帕子也是小小的。神情严肃的左边擦擦,右边擦擦,他的心就软成了一汪水,恨不得把全世界的好东西都捧到他面前才能奖励他如此懂事。

阿燃在外面跑着跳着玩了一会,热的满头大汗。跑进来抱着谭诚道:“义父,我要喝水。”

谭诚赶忙把刚才倒好了凉着的杯子递给他,他小手捧着咕嘟嘟喝完了,一抹嘴又跑出去了。

谭诚一边笑一边摇头:“还是小孩心性呢。”

曲伯雅也是忍不住笑。

如今谭诚忙,大部分时候都是住在书院里,今天托了阿燃的福,回了丰园吃饭。正好又赶上冯峪来做客,阿燃兴奋的直往冯峪身上扑:“冯叔叔。”

冯峪呵呵笑着把阿燃抱在怀里,将一个小小巧巧的碧玉剑塞在了他的手里,阿燃大声道了谢,这才心满意足的跑到一旁去玩儿。

冯峪是澹台冠玉的江湖朋友,澹台冠玉之前四处流浪。也不光是隐匿在山林中,也曾经闯荡过江湖,但他毕竟是在澹台家长大,世家子弟的矜贵已经刻入了骨子里,他也不屑于和那些三教九流的人混在一起。因此向来是独来独往。

可冯峪不同,冯峪真正是混黑道的,打小没了爹娘,饥一顿饱一顿的,跟着家乡的地头蛇混,欺男霸女,鱼肉相邻,坏事做了一箩筐。

后来老大死了,他靠着拳头成了新的老大,又不满足于只在一个地方混,从县城打到了府城,血里拼杀出来的,不知道多艰难,因此他的性格也比澹台冠玉好不了哪儿去,向来是挡我者死。

他和澹台冠玉结识也是因为澹台冠玉无意中救了他一命,他讲义气,把澹台冠玉当朋友,当时澹台冠玉并没有放在心上,也不屑于一个江湖小混混的感激。

可如今的冯峪却在江南说一不二,但凡三教九流,谁见了都得恭恭敬敬喊一声冯爷。

去年薛素青去江南做一笔生意,正好遇到冯峪手底下的人劫货,薛素青也被绑了去。

不过薛素青也是有名声的,那些人倒是胃口大,写了信来讨要赎金,澹台冠玉和破军便去了一趟江南,把那些小混混杀了个片甲不留,这事传到冯峪耳朵里,冯峪自然要为底下的兄弟报仇,两边一见,这才知道是大水冲了龙王庙。

冯峪一想,自己还欠着澹台冠玉一条命呢,做人可不能忘恩负义,遂准备了厚礼特意跑来安良致歉,无意中看到了窦良箴,惊为天人,非要娶她为妻。

澹台冠玉怎么可能同意,可冯峪却死皮赖脸的贴上来,隔上一段日子就要过来,借着做客的由头,回回都要找借口和窦良箴搭话。

刚开始窦良箴见他来还躲避开,可如今已经麻木了,只对他视若无睹,倒是阿燃和他越来越熟悉。

冯峪也机灵,知道想娶窦良箴就必须澹台冠玉点头,想要讨好澹台冠玉,就必须讨好阿燃,因此每回来都要给阿燃准备礼物。

伸手不打笑脸人,更何况还是阿燃每次见了都十分喜欢的冯叔叔,澹台冠玉也不好拉下脸来直接赶人。

至于其他人,曲伯雅和谭诚都不爱发表意见,齐子昂又十分崇拜冯峪的义气,小风眼见着窦良箴有终身不嫁的念头,也是慌了,也顾不得什么门当户对了。

考验了冯峪几次,见他的确真心,便也默许了他的追求,反正烈女怕缠郎。只要窦良箴能好好嫁人,她就心满意足了,对冯峪的出现也就不那么排斥了。

这次冯峪过来是为了给阿燃庆贺生辰,不过因为路上耽搁了。来晚了一天,他这个人也很会说话,把一路上的见闻娓娓道来,大家都听得很认真。

曲伯雅抱着儿子和小风交换了一个眼神,不动声色的把位置给调换了,让冯峪坐在了窦良箴旁边,窦良箴瞥了一眼,没做声,冯峪讨好的笑了笑,用公筷给窦良箴夹菜。

说起这事还有一段公案呢。冯峪到底是市井混迹出来的,看上的就是窦良箴身上那股子世族女子的温柔端庄,他素日里可没那么多讲究。

头一次一起吃饭,也是为了讨好窦良箴,给窦良箴夹菜。可他用的是自己的筷子,窦良箴看看他,又看看那菜,道:“你就不觉得脏么?”

然后起身离开了,把冯峪愣在当场,半天没回过神来,等到第二次来。冯峪就小心翼翼了许多,生怕做错了什么事惹了窦良箴不高兴。

阿燃年纪虽小,却是个鬼机灵,见冯峪如此,调皮道:“冯叔叔,你什么时候把姨母娶回家啊?”

冯峪面露期待之色看着窦良箴。窦良箴却面无表情,澹台冠玉见状咳了一声,神情严肃的对阿燃道:“大人的事小孩子不要多问,快点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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