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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9章 千年道行毁于一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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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难怪啊,虽然外婆对我不错,我就觉得其他的舅舅姨妈一点都没有亲人的感觉!”桑红闻言顿时有恍然大悟之感。

林青燃有些惭愧地叹息道:“红红,不是妈妈刻意骗你不告诉你真相,毕竟咱们家没有亲戚太孤凄了,有个慈祥善良的外婆你也不至于太过可怜;

当年那样的混乱的局势,人人自危尚且不暇,她能在我困境中帮我一把,这才有了咱们这安安稳稳的小家;

至于舅舅姨妈,本身没有相处过,感情冷淡些也是常情,他们也帮过咱们家,我这病就是人家常说的药罐子,人帮人都是救急不救穷的,咱们家那些年的日子,他们那态度很正常。”

桑大伟有些纳闷地搔搔头道:“红红妈,你是说,那老太太其实连你的姨妈都不是,哎呀,你隐瞒得够严实了。”

“唉,那善良的老太太,可惜她殁了的时候,我正躺着医院里,连送她一程都没有。”林青燃喟叹道。

“妈,逝者已矣,你就不要再自责了,我会让人帮忙照顾张强一些,长辈行善,后辈享恩,这是常事;

你一定是当年上山下乡那会儿流落到这里的吧,那个时代很多家庭都是支零破碎的,孩子们像蒲公英的种子一样,飘得四散无踪,不过,如果你能给我提供一些线索,我倒是可以帮你找找,据说人的年龄大了,许多年轻时不在意的东西,渐渐会越来越在意,那些失去联络,各奔东西的同胞兄弟姐妹或者其他亲人,说不定也会时时惦念着你的。”

宋书煜旁敲侧击一番,希望林青燃能开口,只要她开口,一切就都好办了,那边的林老爷子早就等着盼着她这个小女儿了。

林青燃沉默良久,摇摇头,转而抿唇道:“书煜是个实诚的孩子,那些陈年旧事,一想起我这心脏就突突地跳,这身体才刚刚好了几天,搁不住使唤的。”

“妈,不舒服咱就不想了,不想了啊。”桑红担心地宽慰她。

桑大伟呵呵笑道:“才刚刚顾住自己,就不要瞎费心思了,老天生人双手,就好像鸡生双爪,刨呀刨的,都有自己的活路。”

他这样俗俚不堪的比方,说出的道理倒也实在,当即让听到的三个人都一笑释怀。

于是,大家达成协议,吃过饭后桑红带着宋书煜一起出去玩玩看看,由桑大伟负责联络亲戚们,定在后天中午在宋书煜预定的酒店里请客吃饭。

宋书煜拿出电话,打算让司机过来接他们,桑红抬手把他的手机挂了,嫌弃地笑他道:“你都不能平民一次?坐着那么快的车转悠能玩出什么滋味。”

“这距离老庙街可挺远的。”宋书煜觉得她的建议有些缺乏实践的可能。

“坐公交啊!爸爸妈妈,我们走了。”桑红说着,拉着宋书煜出门。

宋书煜想着既然是玩,那就怎么开心怎么来了,也不再说什么,毕竟这座城市,他也曾经生活过好几年,并不陌生。

下了家属楼,桑红当即就丢开宋书煜的手,双手插到了衣兜里。

宋书煜不明白自己怎么忽然会遭遇这样的冷遇,低头看看身上,衣服挺括毫无折痕,皮鞋锃亮,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地方啊。

大步过去,和她并排走了,手臂一抬,就顺势死死地搂住她的腰,低头轻笑:

“你不是说了,恋人都是手拉手一起的嘛,好不容易咱们俩都穿了便服,趁机亲昵亲昵,把以前的遗憾都一股脑地弥补过来。”

桑红抬手毫不犹豫地要拆开那紧紧地箍着自己小腰的胳膊,一抬头看到二楼晨练归来的邻居张大妈,慌忙温顺地依着宋书煜,笑眯眯地打招呼。

“桑红带朋友出去逛逛啊!”

“嗯嗯,大妈您晨练的习惯真好。”

笑眯眯地错身而过,转过脸继续和那只钢手铁腕做抗争。

“桑红什么时候回来的啊,还带着男朋友啊,好好。”遛鸟的李大爷端着个鸟笼,笑眯眯地和她招呼。

“呵呵,大爷早,是时候回来吃饭啦。”桑红撑着脸上的笑容。

……

走了不到十几米,就接连遇到了好几个熟人,桑红的小脸都被骚得无地自容了:“你放开我行不?再这样,我都没脸在家混了,千年道行,乖巧了十几年的好名声愣是被你这货几分钟就给败坏了。”

她微笑着和遇到的熟人点头,然后小声地哀求宋书煜不要和她这么亲密了。

“恋爱就要有恋爱的姿态嘛,这绝对是你强烈地要求过的。”宋书煜瞧她抓狂,笑得很理直气壮。

“这里是我的家门口,亲热要有尺度,要注意影响。”桑红磨牙。

“宽泛来说,整个a市,都是你的家门口,难道我都不能拉你的小手,这不是折磨人吗,我这手晃荡晃荡的难受得慌。”

宋书煜客观地回话,回地理直气壮,好像他的手生来都粘着桑红的小腰一样。

桑红继续磨牙,无奈道:“乖哦,现在放开我,别这么亲密,等到外边坐了公交车,离开这里的一亩三分地儿,你想怎么亲昵都行。”

“当真?”某男那眼睛里一闪而逝的光芒,让人疑心他又生出了什么小诡计。

“当真,决不食言。”桑红乖巧地满口应声。

宋书煜抿唇轻笑,应声就松了手,双手悠然地插了风衣口袋,靠后半步,散漫地走在她的身边。

出了巷子,就到了前边的那条热闹的商业街上,昨天傍晚他们过来的时候,还一派祥和清净,现在竟然热闹喧腾得充满朝气。

“昨晚咱们过来的时候,这条街不是还空荡荡的吗?”宋书煜纳闷着,他没有记错方向啊,怎么会一夜之间变成这样。

“现在明白我为什么不让人来接咱们了吧?这里一般上午十点之前,压根儿就不可能通车。”桑红瞧着他脸上的困惑,不由轻笑。

巷子口是各种卖早餐的摊子,飘来各种各样的香味。

这条街是附近的早市。

郊外一些有点菜地的农民都用竹筐挑了自己家吃不完的菜蔬,趁着早市这会儿来卖,粗陋的荆条框子内盛放着水灵灵鲜嫩嫩的各色菜蔬,瞧着舒心养眼;

一些卖针头线脑日杂类的小摊子,卖便宜衣服的摊子推着三轮车就能开开场子,人们到附近的广场转悠之后,就顺路到这里购买自己需要的东西,一把青蔬,一个老南瓜,或者干脆就背着双手悠然地看看这里看看那里,感染一下这里的生机。

“挺有意思的。”宋书煜左看看右看看,看着那些质朴的笑脸,他为这里能保留这样一个具有乡土气息的早市而欣慰。

城管和流动小贩们尖锐的矛盾,是不是可以通过这样的方式来缓解?

桑红忽然抬手指着一个摊位摆放在地上的一堆黄褐色的根茎,根粗大圆锥形或有分叉:“看哪,那就是桔梗的根。”

宋书煜愣了一下,眯眼瞅了一下:“桔梗?这么壮实。”他感叹着,想起桑红挂在脖子上边的吊坠,不由失笑,他怎么都无法把两者联系起来。

“不知道里边有没有可能藏着根精。”桑红抬手摸着下巴,半蹲下身子去看。

摊主是个花白胡子的精神矍铄的老头,闻言登时笑道:

“小姑娘真逗,你以为桔梗的根精是白菜萝卜?这么容易就让人得了?那不过是存在在传说里的事情,我活了这半辈子了,还从来没有见识过。”

宋书煜也哑然失笑,凑近她耳语道:“贪心的小丫头,有好东西就偷着乐好了。”

“你这是山上挖来的还是自己家培养种植的?”桑红知道自己失言,无所谓地笑笑,岔开了话题。

“当然是野生的,早些年的根比这些可大得多了,我曾经挖到过水桶粗细的桔梗根,看看现在,都成了这胳膊粗细的模样的。”

老头看这两个人穿着光鲜亮丽的,压根儿就不像是这小地方的饮食男女,知道他们不可能购买,说完就感叹着去招呼其他蹲下挑拣购买的顾客了。

“哎呀,那不是桑红那丫头吗?”一个高亢的女声传来,疑惑中闪着的亲热劲儿毫不掩饰。

桑红闻声抬头,顺着声音看去,竟然看到了胖胖的赌场老板娘王金花,当即站起,冲着她笑笑。

王金花那眼睛毒辣,早就看到了站在摊位一侧的宋书煜,别看整个早市熙熙攘攘喧闹一片,她一眼就看到那个身影比鹤立鸡群更加的显眼。

这是哪里来的贵人?

她其实是顺着宋书煜才看到桑红的,只是当时桑红低着头,一时间看不清脸,不太确定而已。

等桑红抬头,确定了她的判断无疑,当即就呵呵笑着过来,张开肥硕无比的怀抱,把她狠狠地抱了一下。

“丫头,这身上肉肉的,啥时候养成个小贼膘?”

桑红一本正经地笑道:“部队伙食好,不胖对不起国家。”

“啥时候回来了?什么时候走?”

王金花仔细地打量桑红,发现这女孩子真的是女大十八变啊,五月份她带着桑红去买衣服,那时候还是个倔强的小女孩,一转眼竟然就有了小女人特有的温婉和柔媚。

“停个六七天吧,介绍一下,宋大哥,这个是王姨,从小一直就很照顾我。”转头对着王金花道,“这个是我男朋友,宋书煜。”

桑红落落大方地给他们介绍认识。

王金花抬手在自己的衣服上擦了下手掌,笑着伸出手:“您好,认识你很高兴,我家的麻将场子就在那边,抽空让红红带你过来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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