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娇“委屈”的嚎叫是在审判长的法椎声和一句肃穆的“肃静”中,噤声了,看着朝她过来法警就要将她请出法庭,她一脸怂态的乖乖坐了回去。
控方律师立即出示了书面证据,并请了三名证人出庭作证。
一份关于蓓蓓的伤情鉴定,通过投影仪出现在大家眼中。
伤情鉴定不仅有详实的文字叙述,还有大量的蓓蓓身体个角度的照片。
小女孩身上新旧伤痕交错,残腿上那一圈磨损的裂伤更是触目惊心,就像弥佳和朱琳第一次帮蓓蓓脱下衣服时一样,全场震惊到一片哗然。
而那份伤情鉴定的结果上赫然写着皮下皮肤创口总长度达12厘米以上,鉴定等级为轻伤。
鉴定日期正是蓓蓓失踪的第二天。
看到这样的证据,林娇的脸色一下子被吓得惨白,她千算万算都没想到,那个一直被她们家折腾着却毫无怨言的苏小哲会有这样的心机。
尤其是那权威部门出具的报告日期,让她连把蓓蓓这一身伤全都推到苏小哲身上的机会都没有给。
而更让林娇害怕的是控方找到的人证。分别是负责残疾人福利的工作人员、帮蓓蓓进行腿部复健的医生还有为蓓蓓制作义肢的医生。
在法庭上,三位证人分别是这么说的。
负责残疾人福利的工作人员:“对于残疾人我们一直是提供很多费用减免的,但王蓓蓓的继母林女士除了给她的继女领取免费的部分,需要福利机构和残疾人家庭共同承担的那部分项目,林女士完全不给她的继女购买。”
蓓蓓的复健医生:“王蓓蓓受伤之后的手术和复健都是在我们医院进行的,在安装假肢之前的所有复健都是由苏小姐带着王蓓蓓来做的,苏小姐付的都是现金,但是很奇怪,几个月后,林女士以王蓓蓓母亲的身份来向我们索要发票,然后为王蓓蓓申请残疾人复健费用减免。”
为蓓蓓制作假肢的医生:“当时小女孩是由她爸爸和继母带着来我们这里做义肢的,一来她继母就提出给女孩做最便宜的义肢就可以,理由是小女孩身体长得快,义肢要换的很频繁,而且女孩穿上裤子根本看不出来义肢的好坏。我们和林女士强调,义肢的价格对应的主要是功能和舒适度,小孩子皮肤和肌肉组织都比较娇嫩,需要比较好的义肢,但是林女士不听我们的建议,执意要我们给她的继女提供最便宜的义肢,而小女孩的父亲也并没有反对。”
到这时,林娇如坐针毡,法庭里的温度非常合适,但她已经快让自己出的冷汗浸透衣衫。
最后,控方出具的一份证据是关于王海昌和林娇的财务变化状况。
在王蓓蓓的母亲和妹妹去世后,苏小哲赔偿的190万赔偿款很快到账,而王家就在这之后,本来就有些家底的王海昌,卖掉了原来200多平的房子,添加150万购置了一个别墅区的复式户型。而王蓓蓓母亲和妹妹的墓地只是花两万元草草下葬了事,甚至控方还拿到了陵园的监控记录,在周年祭的时候,王家上下都没有人出现,只有苏小哲带着孤零零的王蓓蓓来扫过墓。
在这样的证据面前,根本就不用过多的解释,大家一看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而众人尤然记得,车祸刚刚发生的时候,王海昌在面对媒体采访,悲痛欲绝又义愤填膺的嘴脸是什么样子!
苏小哲已经做了太多超过她是肇事司机老婆这种身份应该做的事情,足以让人肃然起敬。
证据出示到这个份上,王海昌也是汗流浃背,如果现在不是在法院而是在大街上,他和林娇早就被别人扔的鸡蛋砸死了。
案子的审理很快就出了结果,审判长只是象征性的问了问王蓓蓓的意见,是不是还想和自己的父亲和还有继母生活在一起,女孩摇头表示不要。
按照对未成年人成长有利的选择,在征求弥佳意见之后,王蓓蓓的监护权被判给了弥佳。
因为林娇对王蓓蓓的虐待伤害已经造成了轻伤的级别,伤害对象还是未成年人,属于刑事案件,法院又通知了检方,将会对林娇提起公诉。
大势已去,王家人还想着找蓓蓓给林娇说情,让她原谅林娇的时候,郭承豫的律师团队,又为苏小哲提出了一项主张。
他们控告的是王海昌对苏小哲进行敲诈勒所。
这个主张一经提出,再次引起众议,虽然王海昌对自己女儿所做的事情可恶到了极点,但是苏小哲对车祸做出的赔偿也是合情合理。
参加庭审的众人心里有疑问,而郭承豫的律师团队手里有的是证据。
当年的交通肇事逃逸案,是一场谋杀,由王海昌亲自开车撞死了老婆孩子,再由苏小哲的老公陈斌来顶包这种意见一被提出,就让在场的所有的旁听者惊掉了下巴。
虽然时隔一年,但控方却提供了完整的证据链,包括王海昌的妻子当时已经有自己老公婚内出轨的证据,正通过律师准备起诉离婚,这样的话,王海昌将会因为是过错方,共同财产的大部分将会判给蓓蓓她们母女三人;王海昌和陈斌有过接触并认识的证人证言,而他们两人体型差不多完全能进行乔装;案发时的监控录像里,虽然是醉酒,但是在深夜带着棒球帽开车也十分不符合常理,还有当时的假陈斌肇事后过为理智的逃跑路线控方也做出了分析。而最重要的是,因为陈斌逃逸至今没有被抓获,那辆一直作为证据被封存的车子里,检出了王海昌的皮屑。
在这样强大的证据下,王海昌被检方带上了手铐,将会以谋杀罪被起诉。
王蓓蓓泪流满面,哭到崩溃,无论父亲再怎么冷漠,不喜欢她,她也想不到竟然是父亲亲手开车,将她还有母亲和妹妹送上一条死亡之路。
而林娇在这个危急时刻,也做出了大难临头各自飞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