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叫声是刘福贵发出来的,但是,片刀带出的血花,却不是刘福贵的脖子,而是刘福贵的胳膊,一道二指宽的血口,触目惊心。
张馨雨的世界里,时间在这一刻静止了下来,她的脑海里,依然回想着刚才发生的一幕。
片刀几乎将刘福贵的脖子抹掉的瞬间,周末那只血淋淋的手突然拍出,一巴掌拍打在片刀的刀身上。
那以刹那,张馨雨只觉得自己的手臂不听使唤,明明要杀死刘福贵的,但是最终刀尖却只是从刘福贵的肩部滑过。
“为什么要救他?他杀了我哥哥。”好半天过去,张馨雨依然保持着单手握刀的姿势,暗夜里,这样的姿势很潇洒,给人一种女超人的错觉。
“你不是警察!”周末说完这话,一头栽倒在地。
你不是警察!
张馨雨的脑海中,一直浮现着周末说的这句话,以至于周末晕倒过去了她都没发觉。
下意识地瞟了眼早已被吓得面无人色连大气都不敢出一口的刘福贵,再看一眼自己手中握着的片刀,终于,张馨雨扔掉了片刀。
两个小时后,康城某家医院的病床上。
周末悠悠醒转过来,映入眼帘的,是白色的吊顶,在环顾一眼四周,白色的床单,白色的被褥,床边趴着一个女孩,床头吊着一瓶盐水。
因为失血过多,再加上被电棍伤害,周末刚刚醒来的时候,只觉得头晕目眩,他知道张馨雨趴在床边睡觉,所以并不想吵醒她,但是,他自己费了好半天劲也不能让自己从床上坐起来,反倒是把张馨雨给吵醒了。
睁眼,抬头,睡意惺忪的张馨雨双目微红,显然刚刚睡着的时候哭了,也难怪,自己的哥哥突然被杀死,换谁谁都不会好受。
“我报警让警局把刘福贵带走了。”见周末睁开眼后就四顾左右,张馨雨忙说,“就像你说的,我不是警察,不能判他的生死。”
周末此时虽然头晕目眩,精神涣散,但是之前发生的一幕还在他的脑海里。
在和刘福贵发生打斗之前,张馨雨曾用小粉拳“打”过一次周末,甚至还用匕首偷袭周末,在周末的腹部留下了一道血口。
但是,和张馨雨用那柄片刀要割破刘福贵的喉咙来比,判若两人,那个挥舞小粉拳的女孩姑且算是一个还没出校门的女大学生,可是,用片刀的那个女人呢?那根本就是比杀手还要让人心寒的存在。
周末记得很清楚,之前张馨雨用片刀割刘福贵的咽喉的动作有多快,要不是周末用暗劲阻挡,估计刘福贵的脑袋会被片刀直接卷得倒飞出十几米。
“雨姐……”周末犹豫了半天,试图询问张馨雨为什么会拥有那么霸道的杀人技巧,但是最终他还是放弃了,顿了顿,他问张馨雨,“我姐在学校过得好吗?”
“你姐……”张馨雨顿了顿,并没有直接回答周末的问题,而是从包包里掏出自己的手机,她打开相册后,将手机递给周末,“你姐过得很好,这是我平时没事拍的照片,你自己看看吧。”
张馨雨打开的相册,第一张就是周小沫的个人照,照片的背景应该是学校的宿舍,眉目如画的女孩,穿一身粉红色的睡衣,她双手抱膝捧着一本书坐在床上,灵动的眼眸带着一抹甜甜的笑盯着周末,眉心那颗美人痣是天然的点缀,令得周小沫整个人看上去如同翩翩降临的仙子。
“姐……”
周末呢喃地喊了一声姐姐,手指拨弄手机屏幕,打开第二张照片。
这张照片是在学校的食堂拍摄的,周小沫站在排队打饭的队伍中,将近一米七的身高,给人一种鹤立鸡群的感觉。
流线型的马尾辫婉约精致,白色的修身长裤,草绿色的女式体恤,再配上一双同样是草绿色的休闲鞋,青春洋溢,活泼开朗跃然于手机屏幕上,就好像周小沫此时就站在周末的面前一般。
这身衣着周末记得,周末在砖厂上班,领到的第一份工资为周小沫买的。
周小沫说这种草绿色和她的皮肤很配,穿在身上,显得她的皮肤特别白。在去帝都上大学的前一晚,周末亲眼看到周小沫郑而重之地将这套衣服放进行李箱里。
再翻动屏幕,第三张照片同样是周小沫的个人照。
这张照片的背景是学校的大教室,应该是在上课时间,画面上的女孩坐在课桌前,微微埋着头,正在奋笔疾书。
女孩穿的是一条泛白的牛仔裤,坐在凳子上,那双翘臀浑圆饱满,仿佛是造物主刻意精雕细琢的一般,修长的美腿被牛仔裤包裹着,完美的流线,让人看一眼就忘不了。
乳白色的短袖体恤穿在身上很简约,胸前的高耸将衣服撑起,坚挺得差点要贴在课桌上。
体恤是短袖的那种,女孩两条白藕似的手臂裸露在空气中,很白,很柔。
那明月一般的脸颊,在偌大的教室里显得是那么的出尘脱俗,有她的地方,其他的一切都暗淡无光。
周小沫的美,扣人心弦,直击人心,没有一个人敢正视她眉心的那颗美人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