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的朋友问道:“朋友你贵姓?”
“我姓陆!”
“道路的‘路’?”
“陆小凤的‘陆’!”
本来已呆住了的人,脸色突又发青:“你……你就是陆小凤?”陆小凤点点头。
大家再也不说话,抬起地上的人就走:“你连陆小凤都忘了,就算两只手全被砍断也活该!”
薛冰嫣然一笑,道:“想不到‘陆小凤’这三个字还能避邪!”
陆小凤却叹息着,苦笑道:“我就知道你是个惹祸精,我实在不该带你出来的!”
白云生摇头,一口喝干了碗中的酒,问道:“薛冰,你为什么会看上这么一个男人?”
“或许我眼瞎了吧。”薛冰喃喃道。
“不过,你还年轻,现在另找一个也还不迟?”白云生道。
“啊!”
薛冰很吃惊,捂住了红唇。
陆小凤这时也瞪大了双眼。
“薛小姐,比起陆小凤来,你觉着我怎么样?”
薛冰突然笑了,两只眼睛弯成了月牙,“你不错,看起来比那个长着四条眉毛的家伙要强多了!”
白云生站起来,笑着邀请道:“那你愿不愿意跟我一起走?”
“跟你去天涯海角都行!”薛冰抬手,优雅的将垂在眼前的一缕长发挑到耳后,站了起来。
白云生拍了拍陆小凤的肩,道:“陆小凤,想要找漂亮的女人当女朋友,那就不要怕惹麻烦。因为凡是漂亮的女人,麻烦永远都会陪在她的身边。”
“谢谢你的酒!再见!”白云生就此扬长而去。
“再见!”薛冰客气的和陆小凤打个招呼,扭动着婀娜多姿的腰肢跟了上去。
陆小凤呆呆地望着眼前的酒坛,目光茫然,好像现在仍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的女朋友竟然被他的男朋友给拐跑了!
事情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此时,“伙计”走到了陆小凤面前,大大咧咧的坐了下去。
“你也算是男人?”
“你这个老猴子,什么时候开始不偷东西,改行卖酒了?”陆小凤喃喃的问道。
“伙计”抬手从脸上揭下了一张人皮面具,露出了后面尖嘴猴腮的面容。
他不是旁人,正是江湖上大名鼎鼎的“偷王之王”司空摘星。
司空摘星笑着为陆小凤斟满了一碗酒,笑嘻嘻的道:“我若是不来卖酒,又怎么有机会看到这样一场大戏!”
陆小凤突然笑了,“你以为我会很沮丧?”
“不然呢?”司空摘星瞪大了眼睛,“心爱的女人被自己的好朋友拐走了,你难道不郁闷?”
“你都说了,他是我的好朋友,那又怎么会做对不起我的事?”陆小凤声音大了几分。
“看来你很相信你的朋友。”司空摘星问道。
“当然!”陆小凤一脸的自信。
“很好,敬朋友!”司空摘星为自己倒了一碗酒,接着端起了酒碗。
“敬朋友。”陆小凤也端起了酒碗与之碰了碰。双双一饮而尽……
春风拂柳,黄昏暗渡,晚霞与水光混同一色。
白云生与薛冰一前一后,漫步于河滩之上。
“请问你这是要带我去哪儿?”薛冰突然问道。
“呵呵……你不是愿意陪我去天涯海角吗?莫非现在后悔了?”白云生背着手,并不回头。
“不错。我确实后悔了!”薛冰承认。
“女人啊!真是一种善变的动物。”白云生喃喃道。
薛冰笑了,“不,你错了。”
“我错了?”
“大错特错,应该说,善变是所有女人的权利。”薛冰得意的笑道。
白云生手抚前额,道:“看来,我需要学习的还有很多。”
“说吧,你究竟想要把我带去什么地方去?”薛冰跳到了白云生前面停了下来,张开双臂挡住了白云生的去路。
说实话,对于白云生此人,她心中早已充满了好奇。
论江湖上的名声,白云生一点都不比她的心上人差,唯一的区别就是平日里不似陆小凤般到处在江湖上招摇,而是一直躲在家里深居浅出,很少接见外人。
以至于他名声虽大,但是真正见过他的江湖人并没有多少。
不过,陆小凤既然没有阻止她跟着白云生离开,那就表示白云生是一个可以信赖的朋友……
白云生道:“你跟我来就是了,相信我,不会把你给卖了的。”
“哼!卖我?你还得有那个胆子呢!”薛冰轻蔑的哼了一声,一摸腰间,这才想起,她的百炼宝刀已经被陆小凤的两根手指扳成了无数的碎片。心中忍不住暗骂一声:坏家伙!
“走吧。”
“好!我倒要看看你能把我带到哪里去。”薛冰快步跟了上去……
结果,让薛冰万万没有想到的是,白云生竟然一直带着她来到了五羊城,找到了那个人。
“红鞋子”是一个神秘的组织,由八个武功高强的女人组成,她们平日里不管穿着什么样的裙子,可裙子里的脚上都会穿着一双红色的绣花鞋。
组织的老大也是个女人,而且更是个剑客。
她可以称得上是江湖上最强的女剑客。
据说,凡是见过她剑法的,都认为她的剑法比之叶孤城和西门吹雪一点都不差。
而且,她同样是江湖上最美丽的女人。但是却偏偏没有一个人见过她真正的容貌。
她叫做公孙兰,人称公孙大娘,乃是唐朝公孙剑舞的传人。
连陆小凤都不清楚的是,薛冰除了是薛神针的传人外,她也是“红鞋子”组织的人,还是组织中年纪最小的一个。
公孙兰看到薛冰的时候也有些愣住了。尤其看到她居然是跟着白云生一起来的。
其实,“红鞋子”组织并不是孤立存在的,它的身后还站着一个更为庞大、更为神秘的组织。
那个组织叫做“隐形人”。
“隐形人”的头领是个老头子,叫做吴明。住在东海的某个岛上。
宫九就属于老头子手下的第一大将。
组织里所有人都清楚,老头子对白云生很欣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