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小说网

繁体版 简体版
e小说网 > 总裁大人,请离婚! > 第42章 不准到我找不到的地方

第42章 不准到我找不到的地方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免注册),举报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耐心等待,并刷新页面。

“吃饭的时候我说过什么?不准擅自离开!不准到我看不见的地方,不准没告诉我一声就擅自消失!”

“你没说过这些话。”商裳皱眉纠正他。

“那现在就说下,以后,不准到我找不到的地方。”

“你又抽什么风?以前说不公开的是你,现在又跑到我房间里来,你到底想要干什么!”商裳厉声道。

“以前是我傻,现在我想改过自新了,关系没什么好隐瞒的,被发现了就公开。”夜煜轻声道,像个孩子似的贪婪的允吸着商裳身上清淡的馨香。

商裳闻言,皱起眉心。

“我不管你抽什么风,又打什么心思,但这是我的事业,你对我们的婚姻不在意,我无所谓,可你有没有想过,如果我们的关系公开,对我以后在娱乐圈的发展,有什么后果?”

夜煜眉心蹙起。

他很不喜欢她用“不在意”这三个字来形容他们的婚姻。

以前,他或许抱有这种想法,可是,现在不一样了,他不是以前那个夜煜,绝对不会再放开她的!

不,可能从很久以前,他就没对他们的婚姻不在意过。

若是有,也是他在自欺欺人。

夜煜看着商裳的双眼,薄唇轻启,清醇的嗓音低声问道:“后果?”

在利益角度来看,公开对她只有好处,坏处几乎没有。

关系公开,她能借着他的身份,在娱乐圈迅速打通一片人脉市场,在娱乐圈最重要的就是人脉。再者,她签约的传娱公司是他名下的公司,以前传娱的人不知道她是谁,把她当成个普通小艺人发展,如果知道她是老板娘,会迅速给她接最好的资源。

老板娘……想到这个称呼,夜煜唇角线条勾起,心情愉悦的荡漾了起来。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