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邵组长命令道:“沿着两侧的铁轨去寻找,千万不能让他跑了。”
“这里就是第一凶案现场了!”玛丽摆了摆手:“那么问题就来了,凶手如何在短短的时间之内杀死对方,并且掏光对方的内脏与双眼,而且下雨天,没有留下丝毫脚印的呢?”
我虽然没有上过警校,也不曾系统的学习过理论知识,但我从小长在监狱,唯一学到的便是各种犯罪技巧,其中最重要的一条是:如果你想抓到罪犯,首先你把自己看成是罪犯。刑警们把这一条叫做犯罪模拟。
此刻,在我的提议下,有些警察已经开始跃跃欲试了。此番的模拟有两个要点,其一,如何做到不在泥泞的地面留下自己的脚印。其二,如何做到将内脏掏空而地上却没有丝毫的痕迹。
血液可以被雨水冲走,可内脏的碎屑残渣不会。
有警察开始了自己的现场模拟,我们在一旁观看。这是一名年轻的年轻的警察,他手指扣住了铁丝网的缝隙,同时双脚不停的瞪踩在铁丝网上,希望能够从铁丝网上平移到现场。可这显然是不可能的事情,铁丝网之间的缝隙狭窄,勉强容纳几根手指进入,想要使上力气是不可能的事情。
况且鞋子是不可能进入的,除非这个人没有穿鞋。而且,如何能够做到在铁丝网上掏空尸体的内脏并且不留下痕迹呢?这个人要用双脚撑住自己的身体,这根本不是一般人能够做到的。
也有人尝试利用石子铺路,可依旧会留下石头的痕迹,有人开始觉得尸体并不是在铁丝网上被掏空的,而是先被掏空后放到铁丝网上的……
“不用试了。”我对着众人说道:“如果能找到那个流浪汉,我们就能知道他是如何做到的了。”
“你有什么想法?”邵组长问我说道。
“等明天。”我说道。
第二天一大早,吃过饭后,依旧没有流浪汉的线索。发现尸体的地方有车灯照明,可左右百米距离皆是漆黑一片,要在漆黑的雨夜中找到那个流浪汉,很难,因为有些流浪汉,天生就属于黑夜。
“我带你们去个地方!”我开口说道。
“什么地方?”邵组长问道。
“火车站。”我说道:“只不过我们这几个人去可不行,找个身手好的。”
不出半个小时,邵组长给我找来了一名搭档,他的年纪和我一样,大概二十岁出头,一身的腱子肉看起来很是强壮威武,他给众人敬了一礼,然后对我说道:“预备武警谷琛前来报告,长官有什么指示!”
我赶忙摆摆手:“我不是长官,只是个精神病人而已,可以,我们可以出发了。”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优秀的人总喜欢和优秀的人在一起,反过来说也是这个道理,流浪汉总是喜欢和流浪汉搞在一起。如果说每个城市什么地方最乱的话,火车站应该排名第一。这个地方汇聚了三教九流,医生教授商业精英,乞丐小偷被拐儿童……
站在火车站中间,来来往往的人群从我身边经过,其余的人并不明白我的用意,远远的看着我,似乎有些急切。一个小孩拉了拉我的一角,我回头微笑着看着他,他也傻傻的对我笑着,我看去,他一只胳膊扭曲着,显然落有残疾。
“给我点钱吧……”他的话还没有说完。
“找的就是你!”我一把拉住了小孩。
那小孩不明所以,乱喊乱叫。不出一会儿,便有七八个大人问询而来,这些人身穿破衣烂衫,口吐脏话。
“这是被拐儿童!”我喊道:“我认识他。”
喊叫的结果是没有人搭理我,这是预料之中的事情。结果很自然,为了阻止我继续乱喊乱叫,我被这七八个破衣烂衫推着往前走。
城市之中,每十个出来乞讨的小孩,有八个是被人控制了的,这八个中有六个是残疾的,这六个人无一例外不是本市人,而是被人贩子拐来的。
即使被人贩子拐走,命运也给他们分了三六~九等,而我前面这个,显然命运不怎么样,即使,看起来七八岁的他已经对这种事情麻木了。或许他五岁的时候就被人扭断了胳膊赶出来乞讨,又或许更早。
乞讨界和金融界有时候没有什么区别,他们都懂得如何为自己获得更多的利润。显然一个身有残疾的小孩会比一个成年人获得更多的同情,对于他们来说,同情就是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