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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一番 我喜欢你,是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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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一直都伟岸如山,只是自己渐渐长高了,便忘了,曾经自己看父亲的背影,目光是仰望的。

“爸爸,你回来了?”幽默趿拉着拖鞋走到幽居身边,帮他接过车钥匙。

幽居诧异地看着她,说:“你没出去?”

“没。”

幽默将车钥匙挂在墙上,她回过头,闻到了幽居身上若有似乎的属于厨房里的油烟味。心里一酸,幽默说:“爸爸,我饿了。”

幽居看了她一眼,却说:“我带你出去吃。”

“不了,哥哥也在家,他带了一条鱼回来,还有些芹菜和肉类。你做呗!”幽默不甚在意的说,眼神余光却看着幽居。

幽居愣了一下。

他多看了眼幽默,见幽默一个劲儿地摸肚子,顿时心生怜爱,“等着!”说罢,幽居钻进了厨房,打开冰箱。

幽默望着厨房里忙碌的身影,心里特别暖,也特别羡慕。

要是能遇到像爸爸一样的男人,那她就真的嫁了!

妈妈果真是个被上帝眷顾的女人!

那一顿饭,幽默跟幽念都吃了两大碗,还将桌上的菜一扫而光。

幽居望着满桌狼藉,有些诧异。

“你们几天没吃饭了?”孩子们一向不爱吃他做的饭菜,今天竟然将他做的所有菜都吃完了,显然是饥不择食。

“爸爸,你做的菜真好吃!”幽默拍拍微鼓的肚子,笑着说:“爸爸,我要点餐!”

被女儿夸赞了,幽居身后若是有尾巴,指定已经翘上了天。

“好。”

“蚂蚁上树,水煮鱼,还要一个萝卜排骨汤!”幽默记得,今天幽居学的就是这几道菜。

幽居点点头,又看向幽念。

幽念微微一笑,也说:“我想吃腊肉炒竹笋。”久久以前带幽念去过一家四川馆子,幽念记得那家馆子做的腊肉炒竹笋,特别香。

幽居一一笑着点头。

兄妹俩相视一笑,都将某些事,当做秘密,暖暖的藏在心底。

下午,幽居便开着车去了超市,他站在蔬菜肉类的摊位前,正细细的挑选,忽然,一道略冷却不失调侃的女人声音传来:“小郎君,奴家看你长得挺俊俏的,不如今晚,就跟奴家回了奴家的家,来个一夜风流?”

这声音,幽居熟悉到骨子里。

他低下头,看见一只玉手搁着西装跟衬衫,环住他的腰。那双手中的左手无名指上,戴着一枚红宝石王冠戒指,手指细长,上面似乎还残留着画笔的痕迹。

幽居微微一笑,低下头,凑在不知羞耻的妖女耳旁,说了一句:“今晚就你侍寝了。”

“奴家遵命!”笑着,悄悄地在别人不注意的空当,程清璇含住了幽居泛红的耳垂。

真可爱,都五十岁的人了,还改不了一调情就红耳朵的习惯。

回家的路上,程清璇提着大包小包,幽居只左臂上挂着些水果。早年右臂断过,后来虽被接上,却不能抬重物,现在出行,重物大多是左手拿,不然,就是程清璇拿。他那一双手,留着两道伤口,一道在手背上,一道在手臂跟肩膀的交汇处。

那些伤,都留了疤。那些疤,是幽居爱程清璇最好的证据。

程清璇将买来的东西放在车子后尾箱,关门时,她问了句:“买这么多做什么?”

“默默跟阿念想吃。”幽居说话的时候,语气有些小得意。

程清璇睨了眼眉目神气的男人,禁不住弯了嘴角,她记得,他想要有一个家。从曾经形单影只,蜗居在那摇摇欲坠的五楼小房屋时,他就渴望有个家。现在,他有了家,有了孩子,还有她。

她看着幽居扬起的嘴角,心想,自己真的给了这个男人快乐跟幸福。

一辈子能给一个人一生一世的幸福,这大概是程清璇这辈子做的最令她骄傲的事。程清璇收回目光,她钻进车里,手伸进幽居的衬衫里。

幽居一边开车,一边拿眼神瞟她。

“做什么?”

程清璇的手在男人依旧有料的胸口反复抚摸,“侍寝啊。”

三年后。

十九岁的幽默穿着一身粉色的短裙,手捧着香槟色的伴娘捧花,站在明艳动人,妩媚不可一堵的舒平安身边。今日的舒平安,穿着香槟色的婚纱,她虽不是妖舒跟舒化的亲女儿,但模样竟然酷似极了妖舒。可能是生活得久了,就像了。

舒平安去年才大学毕业,今年便嫁给了她的未婚夫,幽家的大公子,幽暗国际未来的继承人,幽念。

舒平安深呼吸了一口气,她抬头看了眼钟表,这才站起身。

“我们该出场了。”舒平安妩媚的声线中,竟也带着几丝紧张。

幽默点点头,她走到舒平安身边。因舒平安身高有一米七五,而幽默只有一米七,前者穿着定制的钻石高跟婚鞋,往那一站,已有一米八几。幽默穿着浅高跟鞋,要仰着头,才能看见舒平安。

仰视着舒平安美丽的脸颊,幽默眼神有些恍惚。

新娘子…

“久久姐,祝你幸福。”说完,幽默踮起脚尖,将舒平安头上的头纱放下,盖住那倾城容颜。

“谢谢。”舒平安笑了笑,目带星光。

结婚当天,新娘子总是容易落泪。

幽默跟在舒平安的身后,走向红地毯,走到圣台面前。

她看着哥哥跟久久姐交换戒指,看着他们亲吻,听着亲朋好友们鼓掌呼唤,心里也高兴。

热闹的当头,幽默选了处僻静之处。她看着久久姐跟哥哥扔捧花,心里也伸出一股想要上前去抢的冲动,她一只脚迈出,最后又止住了。连个男朋友都没有,抢来作甚?还不如送给有缘人,成就一段美满姻缘。

这般想着,幽默便妥协了。

她转着一双清灵黑眸,想在人群中寻找着什么人。她看见了盛装出席的始叔叔与唯一阿姨,也看见了越发成熟的始不渝,却唯独没有看见那个长发漂亮的青年。她时常在新闻上看到他的消息,三年时间,他已经成了全球最出名的超模之一,现在的他,活跃于各大时尚活动跟时装秀,每每都是秀场的主力,是镜头的宠儿。

一别三年,他当真再也没有回来过。

幽默眸光一敛,收起了一些不清不楚的异色。她转动目光望向来宾席,见到了Ansel与姜歆,毫不意外,他的另一边坐着那个嘴角永远不失笑容的男人。那个男人的脸上终于有了岁月的痕迹,他更出色了。与之前出席每一场盛会都不同,这一次,他的身边多了一个女人。

那个女人,三十出头的年纪,穿着浅绿色长裙,坐在沐阳的身边,像是吸收了太阳光的绿意青草。

极惹眼。

按理说,见到曾经爱慕之人携着新的爱人出现在眼前,幽默应该会难受才对,可是很奇怪,她却只觉得释然。

年轻时的糊涂梦,果真荒唐。

婚礼快结束的时候,幽默终于走到了沐阳的面前,她看着沐阳身旁的女人,勾起了笑。“沐叔叔,找女朋友了?”她在笑,是真的在笑,那笑容里,再也没有小女儿的崇拜跟憧憬。

沐阳看着面前亭亭玉立的少女,也抱以一个微笑。“幽丫头,好久不见啊。”

似乎,有三年了。

幽默腼腆一笑,她再度看了眼足以匹配沐阳的女人,由衷地说:“她很漂亮,祝你们幸福。”

“谢谢。”那个女人的声音,意外的让人觉得舒服。

幽默怔了怔,这个女人,真让人讨厌不起来。果然,沐阳叔叔找的爱人,很不错。

那场婚礼结束后,幽默照样过自己的生活。

她上大学了,她没有像始宇说的那样做一个插花师,或者是园林艺术师,而是念了美术系。幽默的美术细胞不见得有多出众,但也不差,她在学校不是顶尖的,但也不是拖尾的。这辈子,她永远没有哥哥那样能干,也没有始宓那样惹眼,这辈子,就这样了。

幸而还有一双十分出色的双亲,足以让她这样潇洒一生。

有一天,幽默去学校附近的颜料店买颜料,遇见了一个男人。那个男人背着一个大包,面相上看去,约莫二十八九。他胸前挂着一个相机,他长得很有文艺气息,打扮也很时尚,留着一头过耳的黑直长发。

很少有男人,蓄这种发型,有些乖巧的样子,但男人深棕的眼睛里,总是闪着放荡不羁的光芒。

那男人坐在角落,盯着幽默看。

彼时的幽默,穿着一件墨绿色的长裙,长发披着,看上去温温柔柔,很是文静。当然,她骨子里是怎样的人,寻常人可看不明白。那男人盯着幽默看了许久,直到幽默拿了颜料走出店子,这才目送她离开。

第二天,幽默从校园里走出来,准备去吃饭。

咔擦!

听到相机抓拍的声音,幽默略有些惊讶地转过头。她遇见了那个男人,他今天没有背包,换了一身蓝色T恤,似乎年轻了几岁。

幽默瞬间冷下脸来,“删掉。”

“不删。”男人一点也不怕幽默的冷脸。

“为什么不删?”幽默走过去,作势要夺过男人的相机。

男人一偏身子,躲过。

他邪邪地看幽默,很是邪佞地说:“我从不删美女,更不会删我未来女朋友的照片。”

幽默觉得这个人太油嘴滑舌。

她讨厌。

到底,她没有删掉那张照片,只因那个人将相机揣得太紧。而她,又抗拒跟男性接触。

打那以后,男人都回来幽默的学校逮她。他来的并不是很有规律,偶尔周一来,偶尔周三,偶尔周五。有时,他来时大雨磅礴,有时,他头顶如火骄阳,有时,却是满头清辉月华。

每一次来,男人总会逮着机会偷拍幽默。

总之,幽默被一个难缠的男人缠上了。

那之后,幽默的生活再无安宁。

一年后,开始有小道消息报道,说Augus近两年将要回国发展。

幽默总是待在画室,画她的画,偶尔看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幽默倒是一怔。

那个人,突然要回来,是做什么?

幽默很快就不去想这件事。

这天,4月28日,是幽默20岁的生日。

而那个雷打不动也要来纠缠幽默的男人,不知从何处打听到了幽默的生日。这一天,幽默走在校园里,总有源源不断的人,朝她递来信封。幽默并不打算接过那些信封,可递的人多了,她不免好奇,这些人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

她收下了那些信封,回到宿舍,幽默将所有信封打开。

全是照片。

是这一年里,她初入学校跟学校外的街道的照片。照片上的她,温婉如水,好似江南小桥流水中河面轻轻荡开的波纹。幽默看着那些照片,心里明白了,原来这就是那个男人,这一年捣鼓出来的战绩。

夜间,幽默收拾了东西打算回家。

她从画室走出来,路过男生宿舍。不知怎的,那男生宿舍的灯,在瞬间熄灭。

幽默下意识抬头望向男生宿舍,这时,有投影仪灯光,射在男生宿舍的墙体上。

投影仪画面里,是一部迷你电影。

电影的主角,是她。

有她在画室画画的样子,有她吃饭的样子,有她行走时低头沉思的样子,也有她偶尔心情不好,愁眉苦脸的样子。那迷你电影只有七分多钟,其结尾标语写着:像向日葵追逐太阳,我喜欢你,这是宿命。

导演:潘艾。

那是幽默第一次知道那个男人的名字。

她知道潘艾这个人,新兴锐利导演,导演过两部卖座又好口碑的电影。

原来,他就是潘艾。

“我喜欢你,幽默,做我的女朋友吧!”潘艾站在幽默面前的柳树下,手里捧着一个生日蛋糕。

幽默看着他,想起那话:像向日葵追逐太阳,我喜欢你,这是宿命。

她曾经爱慕沐阳,像星星爱着太阳。

她隐约懂了,这个莫名的男人的心境。

鬼使神差的,幽默脑子里闪过一些东西。

“好啊!”她说完,倒是一愣,随即便又释然了。

都二十岁了,该尝尝恋爱的个中滋味了。

潘艾听到这声好的时候,也呆了一呆,待反应过来,那张脸上,露出欣喜若狂之色。许久以后,幽默想起那一晚男人脸上状若癫狂的激动之色,她就释然了那个男人的背叛。

她知道,那一晚,那一场告白,男人是真心喜欢过,只是那种喜欢,不够长情。

有些人的爱,是石头,风吹日晒,万年不灭;有些人的爱,是珍珠,虽然莹润璀璨,却经不起耗磨。

当然,这个理,幽默在很久以后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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