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我决意出海,魔尊怕我真的找到海外三仙岛成了仙,会背弃我和他的盟约,就和我一起交换了一个可以制衡对方的东西。”井序语气很平静的说:“我就说秦爱华带我们去的那个地方为什么对我有压制,因为那个地方本来就是用来防我的。”
陆昔然好奇的问:“你给了他什么东西?”
“一颗石头,一颗可以让我的魂体凝成实体的石头。”井序说着往右边转头,看向前方的洞壁,好似能看到他当年那个石头:“有了那个石头,我就不用这具身体就能让你看到我,也能摸到我了,只是,我也不会是这个样子,而是我本来的模样了。”
“你……想去拿吗?”陆昔然有些迟疑的问,她不知道如果井序变了一个样子她能不能接受,毕竟有时候模样变了,那就跟换了一个人一样。
“乱世出妖孽,乱世才是妖魔鬼怪的好时光,现在是太平盛世,我们这些妖魔鬼怪夹着尾巴做人都来不及,我去拿回来,没有身份,不需要吃东西,还没事在空中飘一飘,我真怕人类不把我抓去做实验?”井序将下巴放到陆昔然的头顶上,磨了磨她头顶的头发:“其实你觉得我这个样子挺帅的,你挺喜欢的对不对?我原来的样子更好看。”
陆昔然决定忽略这个话题:“那魔尊给你了你什么呢?”
“一瓶他的血,据说喝下他的血就可以永生不死,但是就要变得跟吸血鬼一样,非得靠鲜血才能存活,是他制造魔军的方法,嗯,比吸血鬼强的是这些干尸不怕阳光的。”井序轻描淡写的说:“他说如果我遇到喜欢的人可以给她喝,那样她就可以永远陪这我了,当时我想我是不可能喜欢上人的,于是就随手把那瓶血给丢了。”
陆昔然想想自己变成干尸,觉得那个样子太臭了,她很认同的说:“嗯,丢的好。”
“不过我想你爸爸和迷彩服变成干尸,大概是无意中喝了我丢的血,我记得是丢在一个深山里的……如果他们是资深背包客什么的,也许路过那里的时候喝到了……”井序说:“这么想来也是魔尊那老家伙摆了我一道,喝了他的血的就会成为他的死忠,我要真的给我喜欢的女人喝了,那我不就得受制于他了?”
“所以你傻啊,你怎么能那么实诚的把那么重要的石头给他呢?”陆昔然愤愤的说。
“大概是因为那个时候我厌倦了吧。”井序的声音变得缥缈起来:“我记得我在寺庙里青灯古佛的过了好多年,那种悠远的宁静和一成不变我厌倦了,我就离开了,然后我遇到一个魔尊,他把他的道法教给我,我觉得有趣就帮着他去实现他的梦想,他想要问鼎中原逐鹿天下,恰逢隋末乱世,可惜天佑紫薇,他终究只能败走西域,在西域苦心经营多年,却因为毁了明炎圣火宫埋了精绝城,引来玄门的追杀……”
他伸手摸了摸陆昔然的头发:“昔然,如果这一世你的希望我做个普通人,我可以成全你。”
“可你注定了不是普通人。”陆昔然叹了口气:“那块石头我们去拿回来吧,我总觉得这件事没完呢,如果后面遇到难以匹敌的对手,只怕有用得到的时候。”
她搂紧了井序的腰:“如果有一天你回不了这个身体,我也希望能和你在一起。”
“你死了变成鬼了,我们就可以在一起了啊。”井序轻笑一声,低头亲了一下她的头顶:“要不要试试,我杀人一定都不痛的。”
“所谓的天长地久显得那么弥足珍贵就是因为人会死,如果真的不死不灭了,那什么都没有意义了吧?”陆昔然说:“如果我们真的能一起到白头,那我们活着的时候算是爱了一世,死了又是第二世,你不觉得比现在杀了我更浪漫吗?”
“行,那我们先去取石头吧。”井序扶着陆昔然站起来:“那个阵法是针对我的,我去拿不了,只有你去,你怕不怕?”
“魔尊那么奸诈,肯定布了机关防止别人去拿的,不过我觉得你比他聪明所以我去。”陆昔然说着忍不住又抱怨:“你干嘛只要他一瓶血啊,他的血又不值钱,你应该要点厉害的东西嘛。”
“嗯,大概是因为我有了他的血,可以布个阵千里之外取他性命吧。”井序转头对岔道拐角的舒盼和代苗鑫喊:“迷彩服到底复活了多少干尸我不知道,我想可能有零星的干尸没被我杀死,你们最好过来一点。”
他话音刚落就看到舒盼和代苗鑫争先恐后的小跑着过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