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枫早就记不起来,当年被自己捅伤又被抓去枪毙的混混长什么样了。当时的记忆,就是一个硕大的拖鞋底抽到了自己脸上,然后听到一阵阵刺耳的狞笑,紧接着就是自己血冲脑子浑身燥热,头脑中一片空白,手拿三棱刮刀不停的捅人,直到力尽之后被警察带到公安局。
高枫不但记不起来那个混混头目长什么样,连捅人的详细过程都回想不起来。所以听到林娇说,那个瘦弱的男人长的像那个混混,压根就没什么感觉,反而是那个短发女孩令他觉得很面熟。
一边吃一边响,高枫突然想起,自己从绰号叫做狐狸的胡忠利那里捡漏,在胡忠利开的“万宝阁”买到那个柴窑印盒的时候,曾经遇见过情敌李杰的老妈,也是自己母亲的同学王芳。
王芳进门的时候钱包被偷了,临走的时候气哼哼的骂了一句:“今天真倒霉,流氓骗子贼都遇上了!”
流氓指的是高枫,骗子是胡忠利,至于那个贼……那个短发女子,不就是在“万宝阁”门口偷了王芳钱包的那个人嘛!
当时高枫亲眼看到,正准备出声提醒王芳,却被王芳误以为他在看自己的大腿,于是骂了一句“小流氓”气的高枫也懒得管闲事儿!
高枫想起这个也暗暗好笑,当时自己还觉得王芳挺倒霉的,等到在梦境中遇见八零年正年轻的王芳的时候,那个时候她长在怂恿十八岁的董晚晴嫁给一个五十六岁的老华侨,高枫才觉得,她倒霉是应该的,纯属是报应!
想起自己在梦境中篡改了李春波的《小芳》的歌词,在梦中损王芳的情景,高枫不禁莞尔。
“你还能笑的出来?”
林娇在高枫手臂内侧拧了一把,疼的高枫倒吸了一口凉气。
高枫疼的呲牙咧嘴,这个地方是他的死穴也是最为敏感的部位,虽然不至于受伤但是疼的钻心。
高枫有些愠怒,正要发作却看见林娇的脸已经吓白了,顿时心又软了,时隔十年之久的事情还能令她后怕成这个样子,可见当年受刺激程度之大。
“还掐这儿在!”
高枫苦着脸道。
林娇看他的样子,不由得想起小时候,自己每次掐高枫手臂内侧的时候,他都是皱着眉头倒吸凉气。林娇对高枫又心疼又生气,同时也恨的牙根痒痒。高枫对自己忽冷忽热,在蹦极的时候强吻自己,令林娇如处云端,却又在疗养院看到那个蒙古格格阖然长逝的时候哭的泣不成声,突然就对自己冷淡了下来而且没有任何解释,令林娇的心情像是坐过山车,又如同是蹦极中被绳子扯着忽上忽下。
很小的时候,林娇就喜欢捧着小木碗到高枫家蹭饭,两家人开玩笑说是要结娃娃亲。女孩子心智比男孩子成熟的早,林娇记不清楚自己从几岁开始就对高枫格外的注目。而十四那年差点被高枫救了之后,林娇的心里就满满的都是高枫的影子。那些小混混强拽女生侵犯的事情,其实早已在春风镇的女生中暗暗流传,只是所有受害的女孩子都讳莫至深,以至于校方和大部分男生,都认为小混混不过是在校门口犯浑而已。
当小混混头目拖着林娇往摩托车上扯的那一刻,传说中那些被拽上摩托车的女生们悲惨的命运,都浮现在林娇的脑海中,她吓的瑟瑟发抖。她本能的人校门口的人群中寻找熟悉的面孔,而众多熟识的同学老师都在此刻成了睁眼瞎。
林娇声嘶力竭的呼喊,却只看到师生们懦弱的眼神听到小混混们幸灾乐祸的笑声。林娇近乎绝望,直到看到背着书包走向校门的高枫。
在众多小混混中,高枫消瘦的身体就像是狂风巨浪中的一根脆弱的芦苇。可就是这根芦苇挡住了扑向林娇的惊涛恶浪。
十年后再次相遇的时候,林娇正被老板的儿子骚扰,正当林娇烦恼不已的时候,又是高枫神兵天降,虽然没有踏着五彩祥云披着黄金战甲,但是那辆蓝色的猛禽也确实够拉风的,而且还是在洛水名气颇大的白涛亲自给开过来。林娇顺水推舟以高枫女友自居,令小老板不得不知难而退。
这顿饭吃的前扬后抑,本来俩人拼饭量挺开心的,等到那个瘦弱男子和短发女孩出现之后,气氛就变得沉重起来。尤其是林娇每当看到那个瘦弱的男人,心里就像是吃了苍蝇般的腻味,俩人随便的喝了几口饮料之后,高枫和林娇就离开了餐厅。
开车将林娇送回家里之后,高枫也回到自己的家中,此时已经是晚上十点,路上车流稀少,猛禽总算是发了一把威,轰鸣着在路上飞驰。